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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曝光医保基金监管违规案例(一)

发布日期:2026-06-01   信息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1、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卫生院存在为死亡人员报销门诊统筹费用情况,涉及金额82.66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结算费用82.66元并处以违约金247.98元。

2、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存在无指征开展血浆D-二测定(免疫学法)检查,涉及金额60.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结算费用22.41元并处以违约金6.72元。

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卫生院存在药房执业管理不规范、处方开具不规范、药品医保对码错误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25.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结算费用14.64元并处以违约金4.39元。

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在某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中需承担百分之二十责任,涉及违规医保基金未退回,涉及金额1481.09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结算费用296.22元并处以违约金88.87元。

5、乐山市金口河区杨光明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杨光明药店存在超量开药、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未对患者购药身份进行审核,向未提供相关精神疾病病情证明的患者销售精神类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833.7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结算费用1833.70元并处以违约金501.60元。

6、乐山市金口河区佳琼药店(个人独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佳琼药店(个人独资)存在药师不在岗、15种药械购销存比率在98.04%-100%之间,不涉及医保基金。

7、乐山市金口河区盛玲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盛玲药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10种药械购销存比率在99.01%-100%之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8.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结算费用18.00元并处以违约金5.40元。

8、乐山市金口河区云济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云济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药品医保对码错误、10种药械购销存比率在90.07%-100.67%之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2392.62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结算费用2392.62元并处以违约金717.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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