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今年我区机构改革后,部分政府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都发生了变化。为确保成昆复线和峨汉高速金口河段征地拆迁工作连续、有序推进,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对原区政府办《印发〈关于成昆铁路峨米段扩能工程金口河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府办函〔2016〕37号)和《关于印发峨汉高速公路金口河区境内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府办发〔2017〕15号)确定的成昆复线和峨汉高速金口河段征地拆迁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和职责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1.峨汉高速金口河段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2.成昆复线金口河段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附件1 峨汉高速金口河段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一、乐山市金口河区峨汉高速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段俊辉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怀全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郑建英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周 帆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刘世琼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新宇 区政府副区、区公安分局局长 吴晓琴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李华江 区政府办主任 江渝军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胡学明 区发改局局长 黄建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威洋 区财政局局长 欧高学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冉伟云 区水务局局长 郭建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琼 区审计局局长 李茂林 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玲 区民政局局长 陈小川 区人社局局长 老布张宣 区信访局局长 何安祥 区住建局局长 李文杰 区民宗局局长 廖 敏 区司法局局长 钟 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川 和平彝族乡党委书记 陈 洪 和平彝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卢丽萍 共安彝族乡党委书记 尼里石坝 共安彝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石广超 永和镇党委书记 卢 曦 永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李华江 副主任:黄建康、欧高学、 张川、卢丽萍、石广超、刘静辉、杨桥林 (二)政策法规维稳组 组 长:吴新宇 副组长:张川、卢丽萍、石广超、欧高学、廖敏 成 员(相关单位抽调):和平彝族乡、共安彝族乡、永和镇、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 (三)征地拆迁安置组 组 长:吴晓琴 副组长:陈洪、尼里石坝、卢曦、刘静辉 成 员(相关单位抽调):和平彝族乡、共安彝族乡、永和镇、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 (四)补偿套算组 组 长:欧高学 副组长:陈洪、尼里石坝、卢曦、刘静辉 成 员(相关单位抽调):和平彝族乡、共安彝族乡、永和镇、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 (五)资金保障后勤组 组 长:周威洋 副组长:陈洪、尼里石坝、卢曦、杨桥林 办公室和各专门工作组所需工作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具体为:和平彝族乡4人、共安彝族乡3人、区交通运输局2人、区自然资源局3人、区住建局1人、区人社局1人、区农业农村局1人、区财政局1人、区水务局1人。 附件2 成昆复线金口河段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一、金口河区成昆铁路峨米段扩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怀全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吴新宇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李华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渝军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胡学明 区发改局局长 黄建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威洋 区财政局局长 欧高学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冉伟云 区水务局局长 郭建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琼 区审计局局长 李茂林 生态环境局局长 易兴韵 区应急局局长 何 流 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卢丽萍 共安彝族乡党委书记 尼里石坝 共安彝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李华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主任:黄建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主 任:陈 强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二)政策法规维稳组 组 长:卢丽萍 副组长:成员(相关单位抽调):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共安彝族乡。 (三)征地拆迁安置组 组 长:尼里石坝 副组长:刘静辉 成 员(相关单位抽调):共安彝族乡、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 (四)补偿套算组 组 长:李扬 成 员(相关单位抽调):共安彝族乡、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 (五)资金保障后勤组 组 长:陈强 成 员(相关单位抽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所需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为:共安乡人民政府( 6人)、 区交通运输局(2人)、区自然资源局(3人)、区住建局(1人)、 区人社局(1人)、区农业农村局(1人)、区财政局(1人)、区水务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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