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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8-30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2018年度四川省山市金口河区水务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6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16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词解释 26

四部分附件 29

附件1 29

附件2 31

五部分附表 3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2

二、收入总表 32

三、支出总表 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

1、负责全区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水需求。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水利法规。

3、承担全区水资源、水土保持、水产渔政、江河堤防、供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利基础设施、水行政许可、区防办、区农建办职能管理工作。

4、承担审批小型转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水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用水节水规划、江河滩涂治理、砂石资源开采规划等涉水项目工程建设的组织勘测编制实施工作。

5、承担水利规费征收、水土流失、渔业资源、水产品安全、江河湖泊纳污能力、水质水量、排污口设置的监测、审核工作。

6、依法开展水行政综合执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7、切实服务、监督指导全区水产技术推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地方电力等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区级各部门,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产业发展年”这一中心,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结合“两学一做”、“护根行动”“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水利脱贫攻坚和防汛减灾等工作,全区水利发展成效明显。

1、水利对上争取资金及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争取量大幅度上升。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资金对上争取力度,资金争取量大幅度上升,截至目前,到位资金4685万元,其中(堤防建设中央资金2940万元,中央预算内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资金400万元,中央维修养护资金286万元,省级饮水安全资金357万元,省级水土保持资金450万元,省级地方债务资金152万元,省级饮水安全灾毁资金100万元),较去年净增加额3666万元,同比增长3.6倍。

(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及“挂图作战”项目建设井然有序。

1.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该项目建于共安彝族乡新村村国电710平台,厂区占地面积7.78亩,设计日供水规模为10000m/d,设计供水人口3.8万人。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2914.52万元属续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对广大市民喝上放心水、提升城市功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厂区至城区管网及管件安装及现有水厂资产评估工作,正在开展设备调试、管道试压,进入用水阶段,完成投资达2500万元。

2.大渡河关村坝堤防建设项目。该项目堤防上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已建堤防中段,下至永乐电站厂区防洪墙,总长2km。可研批复投资为:4993.74万元属续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关村坝片区防洪能力,为城市规划发展提供基础。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动工,已完成围堰工程和马道以下基础浇筑,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完成投资3000万元,力争12底全面完工。

(三)水利建设扶贫专项持续推进。
1.2018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该项目初步概算投资1682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100万元,中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沙湾对口帮扶资金3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52万元。涉及全区6个乡镇35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口41个,新建蓄水池78口,整治蓄水池24口,安装1.25mPAdn110-20PE管31.969万米,新建管理房34座,配备消毒设备34套。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全区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目前已全面完工并验收,正在进行项目审计工作,完成投资100%。

2.2018年和平彝族乡桠溪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开展桠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11.25平方公里。主要措施为开展经济林种植,坡改梯、保土耕作、封禁治理等方式在实现产业脱贫的基础上完成生态治理。计划投资45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的助推桠溪村产业发展,夯实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改土、栽植高山优质藤椒苗木1109亩,完成投资400万元。

3.维修养护项目。该项目计划在永和镇新乐村节水灌溉工程,涉及灌面890亩。新增1座取水工程,新增50m³蓄水池3口(采用浆砌石),同时新增灌溉管网DN160PE管(1.6MPa)1035m,DN110PE管(1.6MPa)1592 m,DN75PE管(1.6MPa)541 m。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水源工程与蓄水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0万元。

4.水利公益性岗位。为落实水利发展资金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购买农村水利劳务服务政策,进一步增加贫困群众公益性收入,促进农村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贫困地区设置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工作岗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8〕231号)文件精神,组织脱贫办、乡镇召开了动员大会、推进会,结合金口河区实际编制完成了《乐山市金口河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水利公益性岗位选聘实施方案》并经区人民政府讨论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承担已建成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日常巡视和管护工作,巡管员在有相应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确定。该项工作全区41个行政村均确定了巡管员共计63名且按程序予以公示,并统一签订了《农村水利公益性岗位自愿服务协议》,现已全面完成。

2、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桠溪村摘帽目标任务,有序开展了“百日大会战”、“百日冲刺”行为,全局帮扶干部积极走村入户全覆盖拉网式大走访、大排查、大核查、大整改、大化解工作,化解了群众心理不平衡、解决部分群众还存在实际困难,确保了贫困户、非贫困户认可均稳定保持100%。

一是入户调查方面。组织全局帮扶责任人每月定期与不定期且不少于13天深入桠溪村开展脱贫攻坚对标补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率一度”、“一超六有”达标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确保贫困户信息动态掌握及时更新帮扶资料,全覆盖了解贫困户、非贫困户面临的实际困难及期盼和需求,对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实际问题30余个,让他们树立了感恩意识,确保帮扶成效满意并认可。

二是生活提升方面。结合贫困户实际困难需求,为3户贫困户购买了液晶电视3台,并安装通讯网络设施4个,共计花销3600元。同时全覆盖对我局帮扶的229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发放米、衣架、鞋架、纸巾等扶贫生活物资共计10万余元,同时开展了“五净两整齐”活动指导群众对放前屋后、客房卧室、厨房、厕所、个人卫生洁净等改善生活陋习,同时开展了“联村包户进万家、结对共建美家园”主题党日活动清理河沟垃圾90Kg,村道1.4km,营造了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是政策宣传方面。组织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了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对我局帮扶的40贫困户123人及非贫困户189户进行政策宣传,经宣传,该村实施危旧房改建160户,拆除重建1户,目前已全面验收;飞地产业、小额贷款、集体经济分红贫困户40户123人全覆盖等政策,进一步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桠溪村顺利脱贫摘帽。

3、防汛减灾工作情况

今年我区始终围绕“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中心,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动员一切积极力量投入到防汛减灾工作中。

(一)入汛以来的水情、雨情及灾情基本情况。

今年我区经历了大渡河流域持续的高水位、高洪峰影响,境内最高洪峰流量为6840m³/s,同时全区累计降雨量1104mm,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2%,最大降雨量是7月15日8时至7月16日8时共安乡降雨量90.7mm。洪涝造成我区5510人受灾,乡村公路冲毁13条,损毁护岸3处,农作物受灾3655余亩,截至

目前,全区直接经济损失1955万元,未因汛因灾造成人员伤亡。

(二)多措并举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一是抓防汛责任落实。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了责任主体,切实抓好了防汛责任制落实工作。为了明确乡镇责任主体,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3月签订了2018年防汛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区政府对各乡镇的防汛工作将严格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落实好全区55处山洪灾害危险点的行政责任人、督测巡查责任人、预警转移责任人和地灾点防汛保障措施的落实。并建立了预警预报机制,撤离路线和提供避险场所。二是抓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我区已储备了抢险编织袋6000条、木材6.0立方米、救生衣100件、汽(柴)油3吨等各类防汛物资,并实行专人保管,保障足额配备。建立健全防汛抢险队伍,组建应急抢险队伍10支900人,实行汛期战备值班,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三是抓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我区集中开展防汛减灾大排查、大检查5次,成立区防汛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向重点乡镇派驻防汛减灾工作督查组,切实加强汛期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累计投入排查队伍32次95人次集中开展防汛减灾大排查,对全区54处山洪灾害危险点,78处地质灾害点,6处江河防洪工程、70处小水电站、3个重要城镇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一处,记录一处,并落实整改清单,限时整改。四是抓防汛演练和培训工作。4月19日我区组织了山洪灾害险区责任人、山洪雨量管理人员150余人的培训会,同时发放了宣传资料和明卡4000余份,通过此次培训,更新了基层水利管理人员的防汛知识,明确了要求,掌握了方法,防汛抢险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为了更进一步提升防汛应急实战能力,我区在共安彝族乡开展了200余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其余乡镇主要领导及村组相关人员现场观摩演练过程中救援工作分工明确、反应迅速、集结有序、配合默契,出色地完成了山洪人员转移、应急救援、安置群众等环节,此次培训演练活动为扎实做好我区防汛抗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经验保障。五是建立防汛减灾会商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完善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调度机制,我区政府主要领导三天一调度,分管领导每天一会商,组织区应急办、区防办、区地灾指挥中心、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方案消除险情和灾情,并做好影像资料和每天的防汛信息快报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六是强化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监测巡查责任人、预警转移责任人进行抽查,今年共抽查2000余人次,确保人员到岗到位、通信畅通。

(三)认真配合省市督导组督查我区防汛工作。

5月起至汛期结束,省、市督导组就对我区防汛和地灾工作开展全面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形式,全面查阅了防汛机构体系建设、值班记录、防汛演练等资料,并到山洪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对监测人员、“一表两卡”、标识牌进行了督导,同时对省市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防指关于防汛和地质灾害的安排部署,确保实现安全度汛目标。

(四)启动应急响应,动员力量抢险救灾。

一是启动三级应急响应。7月10日起,大渡河金口河段水位持续维持在高水位,流量达5500—66003/s,区防汛指挥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成员单位及沿河乡镇、村、组、企业等加强带班值班、全面监测,对堤防、住房、道路交通等逐一排查,遇有险情,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由于措施得力,此次大渡河境内持续高洪峰,我区无人员伤亡。

二是确保沿河企业危化品安全。“7.10” 大渡河境内水位上涨,洪峰流量一旦达63003/s以上,我区新光化工厂原储存500余吨的泥磷,将直接进入大渡河,影响大渡河水体安全。险情发生后,在金口河区调研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平林听到报告后,亲自坐镇指挥,立即指示区委、区政府加强对接,快速处置,确保泥磷安全、万无一失。区委、区政府赓即做出安排,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率相关副区长、人武部长以及环保、水务、应急办、住建、金河镇负责人赶往现场处置,并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积极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确保行动统一,指挥有力。一是强化调度,争取处置时间。迅速与省、市防办做好对接,于第二天中午前将上游水流量控制60003/s以内,争取到14个小时的处置时间。二是迅速调运防汛编织袋23000根,安排车辆2台次,召集民工50余人,组织力量,将沙袋堆砌在泥磷池外,同时在沙袋外砌挡墙。三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泥磷处置。协调德阳等地黄磷企业,调派专业罐车10辆立即赶赴金口河,加快清运工作。

4、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乐山市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市管以上15条河流的相关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一是结合金口河实际,拟定了《乐山市金口河区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并印发到6个乡(镇)和区总河长办公室所有成员单位;二是6月上旬召开了金口河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总河长会议,会上将《大渡河流域(乐山段)管理保护“四张清单”》中涉及我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乡(镇)和部门,会后区总河长办公室通过党政网将《大渡河流域(乐山段)管理保护“四张清单”》转发给6个乡(镇)和区总河长办公室所有成员单位,再次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启动“河长制”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河行动。严格按照县级河段长一周三巡查,村级河段长一周二巡查,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查,区级河长一月一巡查开展好巡河工作。同时,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了“区河长制工作微信群”,所有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和6个乡镇主要领导通过加入该群,将日常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处置,并注重后续跟踪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区级河(湖)长巡河次数总计193人次,乡(镇)级河(湖)长910人次,村级、组级河长巡河上万余人次,累计交办65起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问题。全区打捞垃圾及漂浮物2.2余吨,河道执法出动91余次,发现违法行为14个,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实行行政处罚1起,罚款1万元缴入国库,切实解决了一些河湖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突出问题。

5、水行政执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区上组织“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等多形式、多层次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悬挂标语12余条。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水事氛围。

(二)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全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在取水许可中,严格按照区县用水总量限额,不超量进行审批,河排污口审批中,不在敏感区域内审批入河排污口,不在水功能功能区不达标区域审批新增排污量的入河排污口,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

(三)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项,新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4项,调整行政许可操作规范15项,严格按照乐山市金口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完成了权责融合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行政审批股、政务中心窗口等股室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专门负责我局一体化服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认领、编辑和上报工作,同时要求作业人员加强对新系统的学习。目前我局已经认领并成功上报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奖励11项,已办结案件41件。

(四)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积极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深入重点河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河道巡查94余次,现场处理违法行为14次,查处、驱离非法偷采砂石行为6起,调解水事纠纷5起,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砂、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弃渣土石等行为。实行行政处罚1起,罚款1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5.5万元,缴入国库,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水事环境。

6、安全生产情况

(一)安全检查到位。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全区农村小水电安全运行、水利在建(已建)工程等涉水企业及项目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10余处,今年以来无安全事故发生,各项水利工程及涉水企业运行正常。

(二)责任落实到位。与全区61座小水电站及5个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构设置

区水务局独立编制(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4个:分别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政策法规股、水务综合管理股,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加挂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牌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717.5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22.23万元,增长160.0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以及脱贫攻坚专项扶贫资金。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01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9.48万元,占98.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3万元,占1.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9万元,占0.03%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94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66万元,占8.93%;项目支出3594.99万元,占91.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15.5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20.45万元,增长/下降160.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以及脱贫攻坚专项扶贫资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21.05万元,增长234.7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以及脱贫攻坚专项扶贫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6万元,占1.36%;医疗卫生支出8.50万元,占0.22%;节能环保支出(类)58.46万元,占1.51%;城乡社区支出(类)19.06万元,占0.49%;农林水支出(类)3713.91万元,占95.7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32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类)25.92万元,占0.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8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26.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16.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9(款)01(项):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4(款)03(项):支出决算为4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79.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4(项):支出决算为19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5(项):支出决算为209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1(项):支出决算为2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4(项):支出决算为2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9(项):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35(项):支出决算为37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606.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30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5(款)10(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78.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占5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7万元,占48.53%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16年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完成预算82.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4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和规范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务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7万元,完成预算7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3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水务局、沙湾区水务局、市国土局对金口河区防汛、砂石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督导检查共计支出2.9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53万元。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完成情况良好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关村坝堤防工程””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地方水利建设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关村坝堤防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4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68.03%。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金口河区城区段防汛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关村坝大桥影响无法全部合拢,导致项目不能全面完工。下一步改进措施:联系相关部门加快大桥的建设,敦促施工方尽快完成该项目。

2.2018年地方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40.22万元,完成预算的93.4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派普公司资产评估费、2017年新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设计费尾款、2017年高效节水设计费、城乡一体化水厂三通一平工程尾款、关村坝堤防设计费、延风中学抢险工程款。

提高地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未使用完所有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报账进度。

3.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9万元,执行数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治理中小河流长度0.13km。2018年中央维修养护项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面积0.2万亩。山洪灾害群策群防: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水利公益性岗位:设立公益性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岗位63人。 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2018年省级水利建设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吉星乡洪毁饮水管道恢复抢险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7万元,执行数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吉星乡6.30水毁造成水利设施毁坏恢复重建 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区内小水电“一站一策”方案编制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9万元,执行数为40.81万元,完成预算的69.17%。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全区59个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关村坝堤防工程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940

执行数:

2940

其中-财政拨款:

2940

其中-财政拨款:

294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计划投资4900万元,提高城区防洪治洪能力,完成堤防护岸建设

提高城区防洪治洪能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计划投资

4900万元

完成投资294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下达资金

2940万元

到位资金294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长度

2千米

2千米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防洪标准

20年一遇

达到目标20年一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建设要求

堤防4级

堤防4级

满意度指标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地方水利建设资金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

执行数: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我区水利项目勘察设计费

完成我区水利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个数

7个

7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计划支出

150万元

支出140.2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9

执行数:

199

其中-财政拨款:

199

其中-财政拨款:

19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中小河流治理:治理中小河流长度0.13km。

2018年中央维修养护项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面积0.2万亩。

山洪灾害群策群防: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水利公益性岗位:设立公益性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岗位52人。    

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治理中小河流长度0.13km。

2018年中央维修养护项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面积0.2万亩。

山洪灾害群策群防: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水利公益性岗位:设立公益性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岗位63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中小河流治理

治理中小河流长度0.13km

完成治理中小河流长度0.13km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2018年中央维修养护项目

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面积0.2万亩

完成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面积0.2万亩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山洪灾害群策群防

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完成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水利公益性岗位

设立公益性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岗位52人

完成公益性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岗位63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工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验收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省级水利建设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吉星乡洪毁饮水管道恢复抢险工程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7

执行数:

107

其中-财政拨款:

107

其中-财政拨款:

10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吉星乡山洪水毁饮水管道恢复

完成吉星乡山洪水毁饮水管道恢复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恢复重建

吉星乡水毁水利设施

完成恢复吉星乡水利设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规模

107万

107万

……





满意度指标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区内小水电“一站一策”方案编制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9

执行数:

40.81

其中-财政拨款:

59

其中-财政拨款:

40.8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水电站“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方案编制提纲,完成全区59个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编制

完成59个59个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编制方案涉及电站数量

59个

59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合同金额

58.3万元

58.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金口河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地方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关村坝堤防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地方水利建设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金口河区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8万元,比2017年减少7.17万元,下降25.5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金口河区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6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监理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金口河区水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防汛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01(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4(款)03(项):指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传、试点示范等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3(款)99(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1(项):指水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4(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水利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6.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5(项):指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行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1(项):指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现职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18.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4(项):指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睡会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戏、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出,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9.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9(项):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湖胡库水系连通等。

20.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35(项):指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99(项):指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5(款)10(项):指气象设备保障维护,反映气象技术设备保障系统的建设、改造、更新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水务局独立编制(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4个:分别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政策法规股、水务综合管理股,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加挂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牌子。

(二)机构职能。

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

1、负责全区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水需求。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水利法规。

3、承担全区水资源、水土保持、水产渔政、江河堤防、供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利基础设施、水行政许可、区防办、区农建办职能管理工作。

4、承担审批小型转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水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用水节水规划、江河滩涂治理、砂石资源开采规划等涉水项目工程建设的组织勘测编制实施工作。

5、承担水利规费征收、水土流失、渔业资源、水产品安全、江河湖泊纳污能力、水质水量、排污口设置的监测、审核工作。

6、依法开展水行政综合执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7、切实服务、监督指导全区水产技术推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地方电力等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人员概况。

金口河区水务局共有编制22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15个。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5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本年收入合计5018.80万,财政拨款收入5017.0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7.53万元。其他收入1.7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8.7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5717.55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合计394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59万元,农林水支出3714.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2万元,年末项目结转结余1769.90万元。本年支出总计5717.55万元。

收支相等。

一、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经建股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认真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区财政的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财政大平台及我局财务账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区水务局工作职能,全面执行2018年部门预算。

2、执行进度滞后、结转结余及应返还规模较大原因。

2018年执行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区水务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认真地完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办2018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门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透明。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中央和省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中央维修养护项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8〕9号),下达我区199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其中4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绩效目标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面积0.2万亩。

2018年山洪灾害群策群防:《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8〕9号),下达我区199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其中10万元用于山洪灾害群策群防,绩效目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8〕9号),下达我区199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其中115万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绩效目标治理中小河流长度0.13km。

水利公益性岗位:《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8〕9号),下达我区199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其中34万元用于水利公益性岗位,绩效目标设立公益性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岗位52人。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存在主要问题

、相关措施建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批复预算数199万元,资金到位19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于2018年1月29日下达我区。(资金文件:《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8〕9号))

2.资金执行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中央水利投资19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投资161万元,投资完成率80.9%,截至2019年6月底完成投资199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资金管理情况

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27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川委发〔2017〕20号)文件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一是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项目开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聘请专家进行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间均符合省市规定时间节点。方案审定后进入财评、招标阶段。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执行。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为项目法人。项目严格按照区发改局招投标核准意见,施工标段在四川建设网发出招标公告,并在乐山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或由区财政局批准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监理费限额(10万)以下,监理单位选取经局班子会讨论后指定,限额以上通过政府采购选取。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区水务局规划建设股,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为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三是项目法人单位建立健全了会计出纳制度,对项目资金建立基建投资账、专款专用,收入依据齐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2.绩效管理

    项目资金到位后积极与上级主管科室对接,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绩效申报;绩效考核期间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各项考评资料及佐证材料。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中小河流治理:治理中小河流长度0.13km。

2018年中央维修养护项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面积0.2万亩。

山洪灾害群策群防: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水利公益性岗位:设立公益性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岗位52人。    

2.项目质量指标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为2014年金河镇防洪治理工程奖补资金,于2016年12月6日完工验收,2017年6月22日完成审计。

2018年中央维修养护项目:项目于2019年3月30日完工验收。

山洪灾害群策群防、水利公益性岗位为非工程类项目。

    3.项目时效指标

乐山市金口河区实施项目类型2类,涉及2个项目,项目开工2个,项目完工2个,项目完工验收2个,项目验收合格2个,项目完工率100%,项目验收率100%。

4.项目成本指标

    无超出批复投资项目。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中小河流项目实施后完成0.13km中小河流治理;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后改善灌溉面积0.2万亩;选聘水利公益性岗位人员63人;完成全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建成工程运行良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满意度调查,所有项目满意度均超过90%。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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