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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8-30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字号:

 

 

 

 

2018年度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8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6

四部分 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3.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5.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7.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8.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委各派驻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拧紧压实责任。协助区委制发《关于推进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区纪委向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制度,同步记录区委常委会议30次。召开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6名乡镇、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大会脱稿述责述廉,接受区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

(2)优化廉政新格局。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及线索暂行办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4次,约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次,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3)提升社会满意度。深入开展“清亲金口河 助力脱贫梦”五大行动,着力营造良好县域政治生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调查工作,收集问题260个。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测评,收集问题325个及建议意见72条,“点球”反馈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2.深化专项治理,持续用力正风肃纪

(1)强化重点领域督查整改。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开展监督检查2次,移送问题线索4个。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发现责令整改问题5个。对2018年“挂图监督”17个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责令整改问题6个。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3个部门存在的5个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

(2)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组建2个问责组对脱贫攻坚全过程进行常态化跟踪督办、追责问责。对6个乡镇、17个区级职能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54个,对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纪政务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书面诫勉11人,谈话诫勉22人。

(3)重拳整治“四风”问题。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7次,开展 “四风”问题专项督查6次,发现责令整改问题61个,对违反纪律的21个单位、7名干部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4个违规发放钱物单位的7名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践行“四种形态”,保持惩腐高压态势

(1)完善监督体制。综合运用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干部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咬耳扯袖、教育提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全年对221人记338分。

(2)畅通信访渠道。按照“五统一”标准规范乡镇信访举报工作,在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安装《纪检监察信访渠道公示牌》《“12388”公示牌》和信访举报箱51个,建立脱贫攻坚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按时处置率100%。

(3)从严纪律审查。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45件,处置问题线索110件,党纪政务立案40件,结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留置1件1人,书面诫勉13人,谈话诫勉30人。

4、强化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强化廉洁宣传。在“金口常开”设置“廉洁金口河”栏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回宣讲活动7场,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洁短信25万余条;发放廉画、脱贫攻坚“十条铁律”和监督卡5万余张。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区百名干部对我区永胜乡五池村村干部贪污公益林补偿款一案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把庭审现场转为“廉政课堂”。坚持公开通报曝光,曝光典型案例51起,制发通报19期,通报单位23个,干部职工53人次。

(3)传播廉政文化。制作《“消失”了的补偿基金》警示教育片。与区教科局联合开展“我有故事向‘嘉廉话’说”作品征集活动,营造校园廉洁文化,征集各类作品17件。积极推进创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工作。

5、实施“铸剑工程”,建设纪检监察铁军

(1)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区监察委员会按时挂牌成立,设立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乡镇监察室,派出10名乡镇监察专员。与法检部门出台《关于对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实施信用惩戒的意见》《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信息双向移送及办案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纪法、法法有效衔接。

(2)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对区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清理,退出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7个,撤销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5个,保留4个。对乡镇纪委“三转”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乡镇党委调整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工上报备案制度。

(3)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制发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铸剑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内部巡察工作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党纪法规学习20次,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4期,培训纪检干部106人次。对工作不力、纪律松懈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问责,谈话诫勉2人,书面诫勉1人,批评教育3人,廉洁记分9人23分。

6、特色亮点工作

(1)“十条铁律”护航脱贫攻坚

制定《金口河区脱贫攻坚“十条铁律”》,明确规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严禁政策走样、标准不严、帮扶漫灌等10种违纪行为,针对每种行为采取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召回问责、一案双查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方式,从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十条铁律”行为,用铁纪护航脱贫攻坚。

(2)《阳光问政》提高行政效能

开展“为民办实事”专题《阳光问政》活动,对23个政府部门进行“比工作作风、晒工作业绩、评服务质量”现场问政。组织社会各界代表1000余人对部门服务、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问政评议,评议结果分A、B、C三个等级。通过问政,对7个A级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2个C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342.67万元,决算支出总计555.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46.76万元,下降12.01%;支出增加164.11万元,增长41.96%。主要变动原因是1.收入上将办公楼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以及年终奖金调整为存量资金;2.支出上新增了7个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新办公楼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经费、脱贫攻坚专项经费等。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4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77万元,占99.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9万元,占0.26%。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21万元,占76.22%;项目支出132.04万元,占23.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总计341.78万元,决算支出总计554.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46.86万元,下降12.06%;支出增加162.87万元,增长41.64%。主要变动原因是1.收入上将办公楼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以及年终奖金调整为存量资金;2.支出上新增了7个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新办公楼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经费、脱贫攻坚专项经费等。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87万元,增长41.64%。主要变动原因是1.收入上将办公楼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以及年终奖金调整为存量资金;2.支出上新增了7个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新办公楼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经费、脱贫攻坚专项经费等。(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91万元,占58.2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63万元,占9.14%;医疗卫生支出(类)9.89万元,占1.79%;住房保障支出(类)28.89万元,占5.21%;农林水支出(类)46.18万元,占8.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1101/2011102/2011104/2011199): 支出决算为32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506/2080599/2089901): 支出决算为14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2130599/2130705):支出决算为4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2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6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使用车辆,节约开支。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1万元,占8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7万元,占17.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1万元,完成预算78.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44万元,增长26.32%。主要原因是1.脱贫攻坚工作加重,车辆消耗较大;2.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费较大。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纪律审查、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完成预算4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22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区脱贫摘帽迎接省市各级检查督导较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3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区视察和调研工作及迎检等,具体包括:接待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来金办案多批次,费用4342元;接待市纪委来金督导纪检体制改革工作,费用552元;接待市纪委来金督导区人大选举工作第一届区监委班子成员工作,费用2902元;接待市纪委带队来金拍摄《阳光问廉》专题片多批次,费用3682元;接待市纪委来金开展调研工作,费用1088元;接待市纪委来金督导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费用802元;接待市纪委来金检查办案安全工作,费用794元;接待市纪委来金督导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费用2216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完成情况良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党风廉政业务工作经费”“新办公楼专修及办公设备采购”“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办案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1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9%。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机关纪律审查的正常开展,暂未发现问题。

巡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暂未发现问题。

党风廉政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9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党风廉政工作的正常开展,暂未发现问题。

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27.24万元,完成预算的68.1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县级领导对各联系帮扶村的帮扶,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困难。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资金与实际使用资金相差较大,主要原因是支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新办公楼维修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5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5.0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新办公楼装修的按期完工及时投入使用,暂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经费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19.9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9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区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高质量开展全区纪律审查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接受信访举报梳理

全年受理信访举报45件

全年受理信访举报45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处理线索数量

全年处理线索110件

全年处理线索110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立案数量

全年党纪政务立案40件

全年党纪政务立案40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业务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万元

执行数:

17.8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8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区党风廉政工作顺利开展

高质量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廉洁宣传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回宣讲活动7场,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洁短信25万余条;发放廉画、脱贫攻坚“十条铁律”和监督卡5万余张。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回宣讲活动7场,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洁短信25万余条;发放廉画、脱贫攻坚“十条铁律”和监督卡5万余张。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开展警示教育

曝光典型案例51起,制发通报19期,通报单位23个,干部职工53人次。

曝光典型案例51起,制发通报19期,通报单位23个,干部职工53人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万元

执行数:

27.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2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弥补帮扶联系村各项资金缺口,密切与贫困村的联系,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

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涵盖

2个村

2个村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脱贫摘帽

高质量脱贫摘帽

高质量脱贫摘帽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帮扶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新办公楼装修及办公设备采购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5万元

执行数:

52.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2.2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新办公装修按期完工,尽快投入使用

新办公装修按期完工,已投入使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达到验收标准

通过审计验收

通过审计验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巡察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高质量开展全区巡察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巡察数量

全年完成1次专项巡察

全年完成1次专项巡察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对部门和乡镇进行专项巡察

对部门和乡镇进行专项巡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100%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7分。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8万元,比2017年增加9.2万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增7个工作人员、车辆增加1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纪检监察事务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 指本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指本单位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指在职人员公积金保障支出。

8.农林水(类)…(款)…(项):指……。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金口河区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3.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5.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7.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8.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委各派驻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12月31日,在编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0人,行政工勤1人。2018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23人,行政工勤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342.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46.76万元,下降12.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决算支出总计555.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164.11万元,增长41.9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年初共编制预算资金607.16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

加强对公用支出中重点费用的管理。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列支,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各项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重视对项目支出的管理。牢固树立"先预算,后支出"的观念,项目支出严格纳入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

规范大宗商品的购置管理。大宗商品购置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商品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和程序,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我部的政府采购项目均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规范资金结算管理。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费用严格按照经费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报销,杜绝不合理的开支。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方式,规范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透明、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二)存在问题。

决算收入比年初预算下降,主要是因为财政调整部分项目资金为存量资金。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2018年办案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批复资金20万元,完成预算99.6%。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支付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全力保障全区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办案经费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准确编制预算,预期内完成绩效目标。保障了2018年全区纪律审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2、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格开支标准,严格审核报销流程,符合财经纪律要求。

3、项目绩效

(1)完善监督体制。综合运用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干部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咬耳扯袖、教育提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全年对221人记338分。

(2)畅通信访渠道。按照“五统一”标准规范乡镇信访举报工作,在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安装《纪检监察信访渠道公示牌》《“12388”公示牌》和信访举报箱51个,建立脱贫攻坚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按时处置率100%。

(3)从严纪律审查。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45件,处置问题线索110件,党纪政务立案40件,结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留置1件1人,书面诫勉13人,谈话诫勉30人。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2018党风廉政业务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18万元,批复资金18万元,完成预算99%。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支付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做好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项目预期提供的效益可衡量,目标绩效设定符合实际需求。

2、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格开支标准,严格审核报销流程,符合财经纪律要求。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做好了全区应急管理工作。(1)拧紧压实责任。协助区委制发《关于推进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区纪委向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制度,同步记录区委常委会议30次。召开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6名乡镇、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大会脱稿述责述廉,接受区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

(2)优化廉政新格局。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及线索暂行办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4次,约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次,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3)提升社会满意度。深入开展“清亲金口河 助力脱贫梦”五大行动,着力营造良好县域政治生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调查工作,收集问题260个。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测评,收集问题325个及建议意见72条,“点球”反馈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强化廉洁宣传。在“金口常开”设置“廉洁金口河”栏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回宣讲活动7场,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洁短信25万余条;发放廉画、脱贫攻坚“十条铁律”和监督卡5万余张。

(5)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区百名干部对我区永胜乡五池村村干部贪污公益林补偿款一案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把庭审现场转为“廉政课堂”。坚持公开通报曝光,曝光典型案例51起,制发通报19期,通报单位23个,干部职工53人次。

(6)传播廉政文化。制作《“消失”了的补偿基金》警示教育片。与区教科局联合开展“我有故事向‘嘉廉话’说”作品征集活动,营造校园廉洁文化,征集各类作品17件。积极推进创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2018年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批复资金40万元,完成预算68.1%。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支付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积极开展对口帮扶,解决了脱贫攻坚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助力人脱贫,村退出工作,助力全区脱贫攻坚高质量摘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金脱贫办[2017]71号文件要求,为解决了脱贫攻坚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助力人脱贫,村退出工作。

2、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格开支标准,严格审核报销流程,符合财经纪律要求。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开展对口帮扶,资金涵盖全区2个村,解决了脱贫攻坚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助力人脱贫,村退出工作,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2018年新办公楼装修及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5万元,批复资金55万元,完成预算95.05%。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支付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17-2018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为完成此次改革,我委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装修,办公设备进行了充实。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解决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场地、设备的问题,助力全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项目预期提供的效益可衡量,目标绩效设定符合实际需求。

2、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格开支标准,严格审核报销流程,符合财经纪律要求。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委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问题,助力全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2018年巡察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批复资金5万元,完成预算100%。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支付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切实保障全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项目预期提供的效益可衡量,目标绩效设定符合实际需求。

2、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格开支标准,严格审核报销流程,符合财经纪律要求。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对6个乡镇、17个区级职能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54个,对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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