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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25   信息来源:区信访局  【字号:

 

关于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群众工作局

(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处理金口河区内外群众给金口河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金口河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金口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有关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彝族乡)、镇和区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乡、镇和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京、省、市、区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乡(彝族乡)、镇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彝族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了解掌握金口河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做好全区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以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我区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概况

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属区委序列正科级工作部门,行政编制5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6名。我局内设3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复查复核督查股、信访投诉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85.052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56万元,下降7%,主要是今年调出人员1名,人员经费减少。

(一) 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2019年收入预算285.0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0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285.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52万元,占68%;项目支出92万元,占32%。

2019年支出预算285.0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9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8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4956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59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信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机关、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机关、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经费(含第一书记下乡补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预计接待10批,共1200人,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有关部门督导、检查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信访案件,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8年单位车辆保有量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9年度,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摄影、摄像器材、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公有车辆固定资产在区政府办,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1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85.05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2万元,主要为信访维稳工作项目、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项目、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含第一书记下乡补贴)项目,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信访局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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