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标题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24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区农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3、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畜禽屠宰管理;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民收入情况;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区域经济合作。

5、负责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6、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9、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有关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10、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处置相关涉农应急突发事件。

11、牵头协调涉农部门相关工作。

12、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局主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1、紧紧围绕全市现代农业“一区六带”总体规划,加快实施我区“一园二带九基地”项目,重点抓好将我区纳入全省中药材重点县以及全市中药材科技示范区后,大力发展以川牛膝、乌天麻、红豆衫为主的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项目,同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中药材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2、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3、积极争取彝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力争建成标准化养殖场1个以上。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上述职责,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部门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挂监察室牌子)、农业综合股、畜牧综合股、农机监管股、水产渔政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区农业执法大队(农经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安彝族乡畜牧兽医站、和平彝族乡畜牧兽医站、永和镇畜牧兽医站、金河镇畜牧兽医站、永胜乡畜牧兽医站、吉星乡畜牧兽医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总额为896.593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5936万元、事业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6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2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元、农林水支出717.8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84 万元。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96.593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1853.7406万元减少957.147万元,减少51.63%,主要是相比2018年度上年结转项目减少,大部分项目在上年度实施完成,本级财政减少相关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896.59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9万元,占9.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5936万元,占90.07%;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896.59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4436万元,占64.18%;项目支出321.15万元,占35.82%。

2019年支出预算896.593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1.1616万元,医疗卫生19.62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717.8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8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三农”服务和惠农事业发展相关的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金、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以下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畜牧春防及秋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村土地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保险、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生猪良种升级换代工程财政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补贴等各类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机安全事故的监控、宣传,全区的农业、畜牧及农机工作会,项目申报、规划编制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及农技指导、村级财务乡(镇)管等所发生的费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农业发展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及保险、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村财乡管工作、动物防控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没有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9年预算没有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预计接待50批,共350人,比2018年预算7万元降低2万元,下降28.57%,主要原因加强接待费管理,勤俭节约,严格压缩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2018预算10万元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9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2万元,比上年65.0680万元减少3.56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辞职一名,退休一名,经费压缩,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保险服务和农业执法监督等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各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321.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②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财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③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财政对退休职工给予的地方性津补贴的支出;④2080801  死亡抚恤是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⑤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反映财政对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以及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节能环保支出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①21301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②2130104  事业运行是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③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技服务等方面支出;④2130108  病虫害控制是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⑤2130119     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灾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支出;⑥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是指反映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⑦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是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⑧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⑨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⑩21305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农业局预算公开...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146 传真:(0833)2711165 旅游咨询电话: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
川公网安备案号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