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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20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字号: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协调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领域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管理,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按照规定权限上报、审批、备案规划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上级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综合协调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深入企业,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尽快释放产能。在确保环保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工业硅企业抓住丰水期小水电优势,开足马力生产,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加快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力争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产能发挥率达到80%以上。

2、认真抓好金洋、金峨公司从大网下电和从境外输回电力的各项协调工作,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二是做好企业融资服务。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融资平台建设,缓解全区工业投资和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资金。三是加强运输协调。进一步规范站台装卸秩序,最大限度发挥货运站台的运载能力,满足企业运输需求。

3、配合做好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220kV变电站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竣工投产。充分利用区级电商运营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冷藏冷链中心和乡村配送网点,借助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带动我区农特产品走出去。加强项目入库、升规入限工作,加强和统计部门衔接,深度收集、挖掘工业和技改投资项目,主动做好商贸企业协调服务。

4、组织拍摄金口河区招商宣传片,印制招商手册,通过网络、微信等自媒体,扩大影响力,提升金口河知名度。主动参与省、市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省、市经济合作部门和乐山驻外招商分局的工作联系,充分利用他们的资源和平台,及时共享投资信息和投资线索。金口河区已出台了《金口河区招商引资政策》《金口河区东西部扶贫协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我们将结合实际,用好用活这些招商引资政策,为外来投资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吸引更多的企业来区考察投资,为全区经济总量扩大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5、做好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防控,切实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研判,及时化解矛盾;抓好工业安全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对冶金、纺织、加油站(库)、电力和商贸等行业开展日常安全、消防及汛期等专项检查,确保汛期、国庆、等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监管,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不为无牌无证、证照不齐、非法改装车辆装载货物,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场。

6、我们将始终把2020年全面小康作为最终目标,同步管理、分类施策。对已脱贫户家庭收入状况、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回访,跟进措施,防止反弹;对未脱贫户精准施策、对标补短,确保如期脱贫;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个别农户,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重点扶持,决不让一个人掉队。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巩固提升理念,坚持“帮扶责任人不撤、驻村工作组不散、帮扶力度不减”,将已脱贫的11户33人继续列为帮扶对象,直至2020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小康,确保贫困户能脱贫、稳得住、可致富。

二、部门概况

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办公室和综合管理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经济和信息化局年收支总预算224.09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收入预算224.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0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支出预算2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9万元,占74.92*%;项目支出56.2万元,占25.08%。

2020年支出预算224.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49.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78万元,医疗卫生5.37万元,农林水支出13.2万元,住房保障支19.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审批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9.44万元,指行政运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挂图作战工业能源指挥部工作经费、旅博会工作经费、西博会工作经费、区委招商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36.78万元,指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5.37万元,指工作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四)农林水支出,用于脱贫攻坚支出。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3.2万元,指用于脱贫攻坚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9.3万元,指为局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经济和信息化局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2万元,预计接待100批次,共1200人,较2019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我局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2020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0年度,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济和信息化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56.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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