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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区委组织部2023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3-02-28   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  【字号: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是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一是负责全区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负责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三是负责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校(院、企)地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扬奖励。五是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六是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七是负责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八是负责指导全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九是负责离休干部和实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归口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十一是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二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十三是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锚定一个创建目标,即创建全省党性教育基地。充分挖掘金口河区红色历史文化,依托“一校一点两区”新党校,丰富拓展坚守紫云山、征服大峡谷、重走蓑衣岭三条现场教学路线,深度挖掘成昆铁路建设、乐西抗战公路建设、“三线建设”等重大历史事件,打造寓教于游的党性教育红色品牌。二是实现两项工作突破,即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和打响“流金溢彩”铁道兵党建品牌。扎实推进干部召回教育抓早抓小抓苗头,细化完善政治表现考察、联合会审等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走深走实;探索创新特色鲜明的铁道兵党建领航载体,推动7大领域党建工作出彩出新出效。三是做到五大工程深化,即深化铁军铸魂、铁军淬体、铁军强基、铁军领治、铁军培源“五大工程”,坚持虚功实做、实功真做,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思想共识、建强执政骨干、夯实基层基础、提供善治样本、汇聚英才力量。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属于党政机关单位,其中有归口管理行政单位4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区直属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区公务员局、区委党员教育中心、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除区委组织部外,其他单位均非预算单位。

区委组织部部门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5名,其中:行政7名,工勤1名,事业2名,参公5人。退休4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区委组织部收支总预算767.63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9.24万元,增加87.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3年收入预算767.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29万元,占0.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34万元,占99.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3年支出预算7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84万元,占47.01%;项目支出406.79万元,占52.99%。

2023年支出预算767.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3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农林水支出3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区委组织部收支总预算767.34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9.24万元,增加87.96%。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158.29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00.9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3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农林水支出3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7.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59.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158.29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00.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45万元,约占8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1万元,约占8.58%;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约占1.57%;农林水支出31.79万元,约占4.14%;住房保障支出25.18万元,约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4.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项目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3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保障(项):2023年预算数为25.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委组织部根据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委组织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预计接待8批80人次,与2022年预算相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委组织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委组织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委组织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万元,增长42.4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及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事业人员基本绩效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5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空调设备、计算机等办公用品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委组织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2万元以上通用打印设备1台;单价8万元以上档案专用设备2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区委组织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40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406.5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组织部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组织部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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