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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02   信息来源:区委政法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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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区委政法委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搞好案件督查工作。
  (六)、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3年全区政法系统要聚焦全市政法工作目标定位,团结奋斗,踔厉奋发,以“一体两翼三提升”作为工作抓手,精心谋划以“突出核心引领、紧扣两项重点、推动三盾合一、实施六大行动”为内容的“1236工作法”,强力推动“金盾护航”平安品牌建设;以“开局即是决战、起跑即要冲刺”的干劲,精工细作政治建设“领航行动”、平安建设“提质行动”、社会治理“织网行动”、法治建设“护航行动”、深化改革“微创行动”和队伍建设“铸魂行动”,确保把“金盾护航”平安品牌建设从纸面落到地面,为金口河建设作出更大的政法贡献。
  二、部门概况
  区委政法委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区委政法委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8名,其中:行政9名,工勤1名,事业2名。退休4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2023年区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2023年区委政法委收支总预算406.55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4.01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基础绩效及目标奖的预算及上级专款司法救助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3年收入预算406.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万元,占1.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55万元,占98.77%;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3年支出预算40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66万元,占67.06%;项目支出133.93万元,占32.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406.55 万元, 比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2.54万元增加94.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司法救助金及维稳工作经费等22.11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71.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5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28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6.55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增加94.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22.11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7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43万元,约占65.28%;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 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8万元,约占16.32%;卫生健康支出9.77万元,约占2.4%;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37%;住房保障支出20.2万元,约占4.97%;城乡社区支出38.28万元,约占9.4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约占1.2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17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63.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24.5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3.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1.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伤和失业保险相关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38.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2.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委政法委未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委政法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计接待35批,共350人,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委政法委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委政法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委政法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9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结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0.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9台(套),单价0.05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区委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128.9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10个,涉及预算128.93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政法委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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