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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1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目   

 

  第一部分 人社局部门(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人社局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负责促进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就业和社保基金监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称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招录(聘)、教育培训、流动调配及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等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关系、劳动监察执法;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简要阐述。

⑴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劳务转移输出、创业担保贷款和返乡创业等方式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群众赋能;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实施口稳岗就业工作;大力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

⑵人事人才工作全面实施2023年事业人员招聘、“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做好我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相关工作。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劳动监察仲裁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做好全区治欠保支统筹协调工作。

社会保障工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养老待核发工作。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内控制度,强化基金监督(网络监督、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局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人社局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2名,参公编制16名,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30名,其中:行政1名,工勤2名,参公13名,事业14名。退休24(包括老机保的退休人员),离休0,遗属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社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825.7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8.3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和业务增加,预算增加398.3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社局2023年收入预算825.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1.81万元,占13.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93万元,占86.46%;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社局2023年支出预算82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63万元,占75.64%;项目支出201.11万元,占24.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13.93万元, 比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7.39万元增加286.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43.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43.2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9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8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2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22.95万元、农林水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3.93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增加286.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43.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43.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约占0%;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 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24万元,约占89.12%;卫生健康支出22.95万元,约占3.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9万元,约占1.26%;住房保障支出45.73万元,约占6.41%;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人员安家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3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扶贫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5.1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编外人员包干经费和社保基金监督奖励。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3年预算数为6.95万元,主要用于:返乡创业贷款贴息和奖补。

16.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人社局没有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人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预计接待40批,共410人,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人社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人社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人社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23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人员年增加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人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更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人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人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89.3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89.3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事业运行(50):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就业创业服务补贴(01): 反映财政用于支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功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范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残疾人事业(11)社会福利事业单位(05):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04):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2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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