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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发布日期:2023-05-31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属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机构1个,即综合办公室,另有下属参公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根据文件,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确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和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16、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的上级主管业务机关是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三)人员概况。

区应急管理局共有编制公务员6个,参公6个,机关工勤2个,事业4个。截止2022年12月实有人员共1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本年总收入收入合计797.378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534961万元,占59%,其他收入0.062595万元;占0.01%,年初结转和结余325.780966万元,占40.9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797.378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90761万元,占42.3%;项目支出459.920988万元,占71.69%;结转结余0.0667万元,占0.0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全口径预算管,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提前细化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预算支出的编制,始终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单位的日常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的支出,做到统筹兼顾。

严格预算执行,做好各项工作及项目前期准备,及时申请下达资金,建立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的超出年初预算范围。我局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到降低公共耗能,做到节能减耗,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控力度,禁止公车私用,禁止超标准违规接待,禁止变相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动态监控管理。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透明;三是在做年初预算及资金拨付时,将各项目专项经费测算及分配更详细、更精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项目预算管理。(有项目预算的部门需要阐述此部分)

1.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印发了《乐山市金口河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区级部门安全生产任务分工》、《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监察执法计划》等制度文件,调整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了执法范围;二是督促指导矿山、危化、工贸等21企业完成清单制2.0版提档升级,实现安全监管平台实体化运行,104家城镇燃气商业用户安装自动报警装置,指导58家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完成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改革,区应急局新增1名参公及6名编外人员,目前6名编外已到岗到位,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执法车辆规范使用。

2.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按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部署,重点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水电、燃气、自建房等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动,累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923个,立案处罚48起,罚款14.2万元;二是在党的二十大期间,向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执法提醒函,要求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特殊时期必须全程在岗,并亲自带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把脉问诊”,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式”指导服务,党的二十大期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人次,安全专家2人次,检查企业7家次,排查问题和隐患10项,完成整改10项;三是督促商舟公司尾渣干堆场完成销库工作。

3.积极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行动,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会议332场,集中观看《生命至上》、《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5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7万份,发出各类提示和预警信息23万条,张贴标语、横幅130幅,接受群众咨询3400人次。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142场,成功举办了“金口河区2022年应对地震洪涝灾害综合实战演练”。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认真地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22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门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透明。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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