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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20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金口河区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简称区财政局)是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2.拟订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6.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统计和报告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监督、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向区人大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7.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组织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债务日常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

14.拟订全区地方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统筹推进全区企业直接融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区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参与全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负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有关职责分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委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委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承担区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局机关绩效管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文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调查研究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业务股

预算。研究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区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批及调整工作;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及执行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负责区级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承担全区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宜。

国库及国库集中收付。组织预算执行,负责编制总决算、部门决算报表、政府综合报表;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财政专户会计;负责汇总区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批复区级部门决算。

基本支出。承担区级部门和乡(镇)基本支出预算有关工作

乡镇财政建设。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参与涉农补贴政策研究;负责乡(镇)财政考核工作;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工作;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工作。

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项目预算有关工作,会同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制定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政策;会同制定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农业和农村。承担担农业农村等方面的部门项目预算有关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以生产资料为补助对象的有关补贴兑付及监管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社会保障。承担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退役军人等方面的部门项目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财政资金;会同制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指导编制并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经济建设。承担交通、环境保护、应急安全等方面的部门项目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经济建设、商贸流通、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投资。承担发展改革、工信、建设、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算管理;会同制定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监督;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配合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投资基金管理中心(PPP中心)的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3.综合股

综合管理。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参与研究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参与拟定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

财税法规和会计。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协助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拟定局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监督权力规范使用;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财政法宣传教育。

金融管理。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方面的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负责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贯彻和落实。

债务管理。负责全区的债务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牵头编制年度偿债方案,督促落实债务化解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地方债券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资管理和企业财务。承担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和报告工作;负责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监督、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向区人大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

政府采购。拟订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信息库;负责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区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财政监督检查。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设;牵头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案件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参与有关职能股室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组织征收。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挖掘资源清理、企业属地注册,抓好玄武岩、河道清淤疏浚砂石等公开出让,积极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  

2.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积极稳妥的支出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顺序,统筹安排政府财力。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资源配置,切实保障人员工资、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等方面支出需求,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3.积极对上争取。认真钻研国家政策,及时捕捉各类资金信息,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水利、城市管网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资金投向,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全力开展对上争取。

4.深化绩效管理将部门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编制绩效目标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未通过财政审核的,一律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项目库安排预算。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次年部门预算衔接机制,对资金使用规范、绩效好的,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差的,督促改进,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从紧掌握,甚至取消安排。

5.防范化解风险。落实中央、省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将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全面纳入年初预算,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支持国有企业合法合规与社会资本合作,支持市场化融资。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区财政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区财政局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0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5名,工勤1名,事业16(在职中有3名在外单位,另外编外人员15名)。退休15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金融支出区财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533.7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375.28万元增加2158.51万元,主要是由于(给金泓集团公司注资用于扶贫贷款还本付息等)预算增加2238.8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财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3533.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3.79万元,占99.43%;事业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0万元0.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财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35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5万元,占14.48%;项目支出3021.94万元,占85.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3533.79万元, 比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75.28万元增加2158.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还隐债、注资项目等2238.86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减少24.3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3.7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0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8.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7万元、农林水支出2240.36万元、金融支出20万元(代缴残疾、低保、贫困户等房屋地震巨灾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3.79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增加2158.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还隐债、注资项目等2238.86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减少24.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78万元,约占35.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4万元,约占2.51%;卫生健康支出18.75万元,约占0.53%;农林水支出2240.36万元,约占63.76%;住房保障支出36.87万元,约占1.05%;金融支出20万元(代缴残疾、低保、贫困户等房屋地震巨灾保险),约占0.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290.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263.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2024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77.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43.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1.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6.4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 2024年预算数为4.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职工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4年预算数为12.2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用工工资、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4.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240.36万元主要用于:金泓集团公司扶贫贷款还本付息、联系村驻村人员租车、驻村补贴。

15.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户、残疾户、特困户地震灾害房屋受损保险缴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36.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1.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区财政局根据工作任务情况未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区财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预计接待72批,共432人,较2023年预算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对口帮扶和上级检查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区财政局未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财政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区财政局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20万元的支出,与2023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85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区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区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3021.9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3021.94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十二、附件:金口河区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金口河区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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