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气方面
一是我局根据《乐山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拟定了《乐山市金口河区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月19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建立“政府引导、辖区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两改”工作;二是我局组织区经信局、区市监局和相关乡镇、社区以及燃气企业,召开了“金口河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三是制作了“瓶改管”“瓶改电”宣传册,为用户详细、明确地解答了工作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本次改造的总体方向和政府的奖补方式,同时成立4个工作小组开展分街道分片区入户宣传和申请受理工作;四是统一了改造用户由管道燃气企业、供电公司和国投公司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制定了“一店一策”改造方案,确定了改造费用,选取最经济、最节约的改造方式;五是根据前期我局工作人员初步摸排情况,我局在“四川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已录入48户“瓶改管、瓶改电”燃气用户。本着“应改尽改”的原则,通过各工作小组对各辖区餐饮等商业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及是否符合本次改造条件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截至4月6日,已签约48家,其中“瓶改管”12家,“瓶改电”36家;“瓶改管”已开工10家,已完工8家;“瓶改电”已开工29家,已完工19家;六是我局充分利用了各类媒介载体,广泛宣传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危险性、“瓶改管”“瓶改电”的优惠政策,第一时间向全区各餐饮等商业用户发布《金口河区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瓶改管”“瓶改电”奖补政策》,明确了政府、用户、供能企业按比例分担改造费用。
二、自建房方面
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督导各乡镇开展隐患自建房整治,开展了节前安全检查,随机抽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管控整治情况,并要求各乡镇按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学习贯彻了新版《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三是完成了村镇年报统计年审工作。
三、乡镇污水方面
一是对金河镇污水管网压力管道脱落进行了维修;三是迎接了省第三轮环保督察。
四、河长制方面
一是3月26日向区河长制办公室修改完善了2024年区河长制工作要点;二是本季度共陪同区政协副主席吴晓琴对共安彝族乡小河段进行了3次巡查,未发现问题。
五、“五经普”方面
2023年建筑业增加值为9000万元,目前完成四项之和9300万元,其中:“一套表”企业完成填报2家,四项之和为1568.6万元;“非一套表”企业完成填报25家,四项之和为7731.4万元,超额完成300万元。
六、建筑业产值
2024年第一季度,我区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50万元,其中金涛建筑公司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00万元,金和盛公司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万元,同比增长44%(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为1076万元)。
七、安全检查情况
第一季度,建管股累计出动检查组2个,检查次数11次,发现问题15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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