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乐山市委编办、乐山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优化基层权责配置、乡镇权责清单和赋权情况,我区一以贯之坚持落实乡镇赋权有关工作,9月24日召集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等12个部门和5个乡镇共同商讨乡镇赋权及审批服务执法事项评估调整事宜。

会议指出,自2021年以来我区严格遵守“成熟一批,赋予一批,落地一批”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下放、宜放则放”。2021年明确和赋予乡镇行政权力166项,其中乡镇行政权力基础事项29项,赋予乡镇行政权力特色事项21项;2022年根据全市统一赋权指导目录,梳理上报我区第二批赋权清单80项。结合我区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后,截至2024年9月,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3项,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0项(其中第一批50项、第二批80项),合计243项。现按照省市要求对现有权责事项逐项梳理开展论证评估,对其中不明确、暂不执行的8个事项进行了可行性研讨;各牵头单位根据省级指导目录事项结合金口河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讨论赋权事项下放可行性建议意见。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做好乡镇赋权及审批服务执法事项评估论证相关工作。一是摸清现有权责清单,各部门和乡镇结合具体实际围绕赋权合法性、必要性、承接难易度、专业性强度等效果重点逐项开展论证评估。由各乡镇形成承接意见清单与各部门形成下放意见清单“打好配合”,实实在在“按需下放、宜放则放”。二是对不明确、暂不执行的审批服务执法事项调整完善,结合本次评估调整工作,全面梳理形成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包含法定和赋权承接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各乡镇以此为基础确定本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予公示。三是进一步健全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赋予乡镇综合执法调度、保障行政执法人财物配置、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畅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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