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决定对全区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21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15日。
二、年检对象
年检的对象为: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在乐山市金口河区备案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
三、年检内容
各劳务派遣单位在提交2021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时,应当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复印件)。
4、《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1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备案表》1份。
5、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四、年检要求
1、各劳务派遣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之前按上述年检内容要求,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2、对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以及年检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本局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负责科室: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联系电话:0833-2716400
联系人: 王 勇
联系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附件1:经营劳务派遣备案表.doc
附件2: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doc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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