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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政策解读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市委八届和区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聚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工作统筹
(一)贯彻落实乐山市金口河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围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乐山市金口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调研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规划。〔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依法决策
(三)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跟踪服务机制。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加强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衔接联动的通知》,健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满意度、支持度评价工作。〔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重点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和四川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的运用,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质效评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智库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营商环境
(五)按照全省部署做好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发布调整,做好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配置运用。梳理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清单。严格落实省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规范审批转外行为。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重要阶段,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等18个“一件事”落地可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执行《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若干措施,更新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小切口”改革创新举措、交办问题“三张清单”,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动态调整惠企政策事项清单,规范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全省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完善政策事项联审和申兑督办等机制。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印发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开展“红顶中介”整治,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大力推行“天府入企码”扫码入企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商(协)会联系点及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等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广“综合查一次”,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提高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精细度。清理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等,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持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争议化解
(九)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等机制,贯彻同类案件解析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强化行政行为自纠,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行政复议信息化平台运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社会治理
(十一)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进调解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用好“调解+”和“+调解”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开展“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制胜”行动,大力加强警务云、视觉计算等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用好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大力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开展“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启动“十五五”规划谋划,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素能提升,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帮扶。(区司法局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权力监督
(十三)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协作等制度,召开专项府院联席会。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强化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的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质效,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审计监督。〔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规范政务公开,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用好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海棠社区等网上群众路线渠道,探索建立新兴行业领域热线投诉首问负责制等工作机制,提升网络问政质效。〔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工作保障
(十五)升级完善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治理功能,落实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全区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和治理应用。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水平能力,建立数据访问控制、隐私策略制定与更新、数据备份与恢复等防护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推动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用数据赋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审判进党校、执法人员进法庭”活动和案卷交叉评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等法治工作人员开展同堂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区级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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