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季度取消享受廉租房保障金家庭公示
根据市、区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2015年第1季度取消享受廉租房保障金家庭3户,6人,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反馈。
户主姓名
家庭成员
家庭住址
张方伟
张方斌
静雅路18号2楼
蒋佰娥
张思琪
和平路86号3楼
郑 江
郑琪月
静雅路46号5栋1单元1楼
举报时间: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0日
举报电话:2716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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