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租房退出情况
2017年3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申请保障房后因在外地经商、在乐山治病、子女读书等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应退出保障房。
3户(莫玲因在峨边有注册资金30万元的工商注册登记,智玉茹于2016年11月在乐山市购置60.71㎡商品房一套,已超出公共租赁条例;向方洪因个人原因退房。)应退未退保障对象已于2018年1月24日清退。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