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7〕436号)精神,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2020年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经区教育局和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审查核实,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在我区就读的23名2020年前入学的脱贫户幼儿保教费减免名单和减免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及时反映。
0833-2712022(区教育局) 0833-2711083(区纪委)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金口河区2023年春季学期脱贫户幼儿保教费减免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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