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乡人民政府通过召开桅杆村“村民一事一议”会议,组织编制了《乐山市金口河区高海拔山区林茶间作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经区政府批复(金府复〔2022〕190号)同意。永胜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乐山市金口河瑞雪茶叶公司签订《乐山市金口河区高海拔山区林茶间作试点示范项目协议》。现该项目已按实施方案和协议约定完成建设内容,并于2023年1月5日经永胜乡人民政府、桅杆村村民委员会初验合格,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验收合格。
拟按《乐山市金口河区高海拔山区林茶间作试点示范项目协议》拨付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一批)市级分成项目支出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环〔2021〕7号)下达项目资金50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何云松 联系电话:1804812162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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