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电话:
一、举报范围
包括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等可能对农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的行为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0833-5119046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一组(为农服务中心)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