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乐人社办〔2021〕161号),对于脱贫人口首次创办(即2018年12月4日前在县内未作为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过创业实体,且未享受过创业项目补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子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2025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4日前用真实姓名、书面和电话向乐山市金口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833-2711461。
附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2025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创业补贴花名册.xls
乐山市金口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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