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区林业园林和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区国有林场)的通知》(金编委〔2024〕51号)文件精神,整合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林业和园林综合事务中心、区国有林场、区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组建区林业园林和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区国有林场)。不再保留区林业和园林综合事务中心、区国有林场、区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现将注销区林业和园林综合事务中心、区国有林场、区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
予以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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