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永胜乡桅杆村安全饮水设施补短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
使用林地面积:0.1006公顷。其中,永久使用0.1006公顷,临时使用/公顷,直接使用/公顷
用途:新建取水口、一体化净水厂、蓄水池、输水管网、配水管网及入户管。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8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卿文槟 电话:0833—2716906或者1518338988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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