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河湖长制部署,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要求,从河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现将金口河区县级河长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大渡河是岷江的最大支流,发源于青海省果洛山东南麓,分东、西两源,东源为足木足河,西源为绰斯甲河,以东源为主源。东西两源于双江口汇合后向南经金川、丹巴、泸定、于石棉折向东流,再经汉源、金口河、峨边、沙湾等城镇,于乐山城南流入岷江。流域面积90272km2,干流全长1062km,平均比降1.2‰,干流在金口河区境内河长38.65km,河道平均比降3.8‰,境内集雨面积598km2,落差147m,主要支流有共安乡小河、永胜乡顺水河、金河镇野牛河,3个天然高山湖泊大天池、小天池、鱼池,2019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
二、河长设立
在大渡河金口河段全面建立区、乡(镇)、村、组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并配备组级巡河员,健全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开展河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将大渡河金口河段涉及的4个乡镇划分为5段,设立区级河长5名,因我区干部人事调整,及时对大渡河县级河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是:
区级总河长:魏端区委书记
安沛然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区级河长:陈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建区政协主席
熊科兵区委副书记
大渡河流经的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乡镇级河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配备组级河道巡查员,5个区级联系部门配合区级河长工作,指导乡镇级河长工作,全面建立“区级河长统筹引领、乡(镇)级河长落实推进、村级河长常态监管、河道保洁员日清日洁”管护格局。
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各级河长巡河情况:设置区级河(湖)长13人,乡(镇)、村、组河(湖)长131人,建立了常态化河(湖)长巡河机制。各级河(湖)长主动作为,区级河(湖)长今年以来开展巡河51人次,乡级河(湖)长820人次,村级河(湖)长1193人次、组级河(湖)长2023人次,各级河长在巡河中现场解决问题86余个。深入开展水面漂浮物集中治理、河道沿线环境整治、“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等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446余人次。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持续推进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22年需完成3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目前均已完工。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1个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占比达80%。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全区5个乡镇共建垃圾驿站116个,配备了保洁车40辆,年初投入资金98.7万元新增6辆垃圾车6辆冲洗车配发乡镇,保障生活垃圾转运机制运行顺畅。5个乡镇共有保洁员556名,实现了村组全覆盖,保证了每村每户都有分类垃圾桶,1至5月份共清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8579.36吨,达到了收转运覆盖率100%。继续保持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100%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4.入河排污口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将入河排污口纳入检查内容,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整改。二是启动大渡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理排查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整治等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做好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排污。
5.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一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砂石等工业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持续开展“三磷”排查整治“回头看”,指导并督促我区涉磷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二是加强水生态保护。按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定期开展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我区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5月大渡河出境断面水质达Ⅰ类标准,同比上升一个水质类别。三是探索水生态修复。深入分析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中水体环境污染成因、污染物类别、污染源分布等相关情况,积极开展项目包装入库,对上争取资金。四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监管。督促畜禽养殖场完成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粪便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6.农村水环境治理情况: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本建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保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0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1-5月份共清运8579.36吨农村生活垃圾。目前我区所有乡镇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且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转。
7.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执法10余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立案2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8.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全区上半年年粪污产生量5.3万吨,资源化利用量4.8万吨,综合利用率90.7%。规模养殖场环保装备配套率100%,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其中生产有机肥的3户,有机肥产量达405吨。散养农户中达到干湿分离、沼气处理、沼液还田的有265户,散养农户资源化利用率在85%以上。实施农村能源工程,促进养殖粪污能源化利用。在和平乡蒲梯村开展农村能源工程项目建设,将规模化养殖场生产的粪污进行沼气发酵利用,养殖粪污转化为沼气集中向125户供气使用,沼液供农户种田,变废为宝,从而有效杜绝养殖粪污的污染排放。通过直接还田、过腹还田、饲料、燃料、堆沤积肥等方式利用,2022年上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5%。上半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088头,无害化处理率100%,无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现象发生。
9.“十年禁捕”工作:2022年上半年达到巡查173人次,劝导人员300余人、收缴鱼竿73根,收缴渔网具27件,办理非法捕捞行政案件3起,其中处罚3人共罚款1100元;协助区公安分局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件。无非法捕捞被举报至中省机构。无暗查暗访发现非法捕捞的通报。(我区无退捕任务)
10.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区水务局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提升供水质量。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有能力的专业机构,由公司派遣5名制水相关专业人员,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设备统一管护,定期消毒、维护,提升水工艺处理质量,确保水质达标。此举有效弥补了管护单位(村级)技术薄弱的问题,减轻了基层管理单位管护压力。目前该项工作涉及全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12处,百人至千人集中供水工程16处,覆盖农村人口约2.5万人。
强化应急保障,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对突发故障、灾毁等导致的断水或水质问题,由消防部门搭建临时供水站,第三方服务公司20分钟内做出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主管部门和乡镇现场研判,采取应急措施恢复正常供水。
坚持管养结合,持续巩固脱贫成效。2022年区级衔接资金专门预算,开发公益性岗位75个(全部为贫困户),26个行政村实现水利专职巡管员全覆盖,巡管员主要负责取水口、管道日常维修维护、分水池清淤等工作,与第三方公司服务形成管理闭环。
11.水土流失治理: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区在上半年完成并印发了《金口河区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重点区域封育保护,全面推进我区5个乡镇26个村重点支流源头区的预防保护,以封育保护、自然修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侵蚀沟综合治理和人工林草建设,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严格生产建设活动监管,能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从严进行过程监管、从严开展验收核查;依托“天地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实时掌握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扰动与水土保持动态,完成区域内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图斑复核;区水务局将继续发挥好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将治理任务分解到行业,落实到项目,具体到图斑,确保今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12.生态下泄流量工作:区水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督查,做好生态流量下泄各类措施,确保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单位督促恢复整改电站做好监控恢复接入工作,同时积极与省市对接汇报,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13.节水管理: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四川省节水行动方案》等要求,我区在2022年上半年正在积极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并在9月底前将建设达标单位上报市级主管部门。我区按要求开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确保达到漏损率下降目标;组织节水职责相关单位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按照要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进行水资源信息管理。
1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2022年金口河区没有涉及的河道采砂项目。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强化区内全覆盖巡查、排查工作。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区水务局以及各乡镇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并根据巡查情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行业主管部门,由问题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进行监管。联合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核查砂石企业用地、环评、安全等各项手续情况,强化砂石企业依法依规开采作业意识。二是依法严格执法,对排查出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格进行查处。2022年至今查处水事违法2起,均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案件正在查办中。
15.污水收集处理率:城区污水处理厂收集率为96%,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率为75%。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查找短板,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
结合2022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思考、分析和总结,全面查找,准确定位河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建立整改清单,按照反馈要求、自查自纠台帐做好整改工作。
2.做好河(湖)长巡河问河工作
主动担当作为、敢抓敢管敢治,按照要求进一步强化巡河问河工作。以强化河长办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职能为切入点,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3.坚持目标导向,重点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六大任务”
进一步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深入、细致梳理危害源头,形成“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抓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六大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河流管理、保护、治理等各项工作。
4.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监督保障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流域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组织开展从流域到小溪沟的全面排查梳理、调查摸底,健全完善河道采砂、入河排污等各项水生态保护和监管体系,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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