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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0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根据乐山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乐总河长办发〔202226号文件要求,结合金口河区总河长令(第1号)、市管以上大渡河(金口河段2022年度工作清单》(金总河长办发〔2022〕1号)文件,针对大渡河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现将我区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大渡河是岷江的最大支流,发源于青海省果洛山东南麓,分东、西两源,东源为足木足河,西源为绰斯甲河,以东源为主源。东西两源于双江口汇合后向南经金川、丹巴、泸定、于石棉折向东流,再经汉源、金口河、峨边、沙湾等城镇,于乐山城南流入岷江。流域面积90272km2,干流全长1062km,平均比降12‰干流在金口河区境内河长38.65km,河道平均比降3.8‰,境内集雨面积598km2,落差147m,主要支流有共安乡小河、永胜乡顺水河、金河镇野牛河,3个天然高山湖泊大天池、小天池、鱼池2022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

二、河长设立

在大渡河金口河段全面建立区、乡(镇)、村、组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并配备组级巡河员,健全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开展河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大渡河金口河段涉及的4个乡镇划分为5段,设立区级河长5名,分别是:

区级总河长:区委书记

            安沛然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区级河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熊科兵区委副书记

大渡河流经的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乡镇级河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配备组级河道巡查员,5个区级联系部门配合区级河长工作,指导乡镇级河长工作,全面建立“区级河长统筹引领、乡(镇)级河长落实推进、村级河长常态监管、河道保洁员日清日洁”管护格局。

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规划管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调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完成省级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建立生态流量河湖名录及相关工作,开展大渡河流域金口河区境内河流等省内重要江河生态流量管控,严格按照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节点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开展,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节水管理

区水务局与经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接,联合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工作;做好节水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周等时机进行,完成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相关数据资料报送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金口河区共有一个省级考核断面,大渡河宜坪断面,考核目标为类水质。2022年,大渡河宜坪断面稳定保持类水质,达到考核目标。

(四)入河排污口监管

一是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通过实地踏勘入河排污口选址、论证排放方式、尾水污染物及浓度对下游水功能区及第三方影响等方式分析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2022年审批1个入河排污口。二是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度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五)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

按计划全区有55座电站需接入省级平台,其中41座在线监控,14座离线,均已全部落实了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监测设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单位督促恢复整改电站做好监控恢复接入工作,同时积极与省市对接汇报,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六)河湖生态流量保障

我区水电站足额下泄流量,使国家级、省级重点河湖(大

渡河-金口河段)生态流量考核断面满足程度达到90%以上。

(七)河湖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对大渡河河流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八)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1.健全河湖规划约束机制。科学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将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和管理。正确处理江岸水陆关系、干支流关系和上下游关系,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严格限制违规占用水域,系统整治江河流域,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生态系统及功能。建立健全河道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安全度汛。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补偿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

2.我局根据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的通知》乐水函〔2022〕363号文的要求,已完成相关河湖管理管理划定工作。

3.我区无水库、水闸、以及3级以上堤防。

(九)堤防水闸安全运行

1.我区已对堤防水闸基础信息库完善了堤防基础信息、并进行了复核,我区无水闸。

2.由于我区无水闸、所以不涉及《四川省“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总体方案》

3.我区已完成对2019年~2022年水利部各批次堤防工程险工险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四乱”

我局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深入自查自纠,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河湖违法“四乱”问题。并严格执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件。其中:已结案1起。

(十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我局多次开展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十二)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

1.金口河区“十三五”采砂规划已于2019年全面完成,“十四五”采砂规划还在进行中,2022年金口河区没有涉及的河道采砂项目。

2.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和侵占岸线问题新增,确保防洪安全、水生态安全和通航安全,维护河流健康生命。10月31日,我区开展河道违法采砂和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十三)加快补齐污水基础设施短板

乐山市金口河区官村—和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对和平片区部分小区及官村片区红华小区内部主要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后解决官村、和平片区部分雨污管道破损问题,完善雨污分流设施,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十四)深化工业水污染治理

深化“三磷”排查整治工作,多次开展“三磷”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根据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十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1.永和镇污水处理厂建于永和镇新民村,总投资额为400万元,于2018年12月建成,设计处理规模400t/d,处理工艺为MBBR工艺,服务人口约5400人,管网长度4.62km。目前污水处理率为85%

2.金河镇污水处理厂建于金河镇铜河村,总投资额为

300万元,于2018年12月建成,设计处理规模300t/d,处理工艺为MBBR工艺,服务人口约980人,管网长度3.8km。目前污水处理率为87%

(十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持续开展节肥节药行动情况。2021年大力推行秸秆

还田、养殖粪肥还田工作,有力地巩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成果,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2022年农药、化肥施用量分别为5.6吨、320吨,分别比2021年减少0.03吨、8吨。

2、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在上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协作下,完成对专业户以上规模养殖户134户的环保装备配套,装备配套率100%。2022年养殖粪污产生量11.76万吨,粪污处理还田利用10.7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91%。

3、推进循环农业综合利用发展情况。2022年全区农作物秸秆产量1.08万吨,通过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利用达1.026万吨,综合利用率95%。

4、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情况。2022年全区废旧农膜17吨,共回收利用15.5吨,回收利用率91.8%。

(十七)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金口河工业集中区为“一区两园”的格局,包括解放工业园和三角石工业园。根据《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乐市环函〔2018〕342号)和《关于<关于调整乐山市金口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的请示>的复函》(乐市环函〔2019〕263号)文件要求,解放工业园后续不在作为工业发展用地,全覆盖收集园区的工业和生活废水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金口河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三角石工业园目前仅四川乐山川辉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企业,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依拖四川乐山川辉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后,处理到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目前,解放工业园已纳入城市规划,不再作为工业园区,三角石工业园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

(十八)开展绿水绿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来,我区对1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染设施加装改造,实现船舶使用期间的污水、废水等集中收治,避免直排入河,同时,积极推动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强化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监管,推广应用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舶垃圾的转运率、处置率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的转运率、处置率均达到95%以上。

(十九)开展重点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攻坚

金口河区共有一个省级考核断面,大渡河宜坪断面,考核目标为类水质。2022年,大渡河宜坪断面稳定保持类水质,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达到考核要求。

(二十)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金口河区共有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分别为斑竹河刘家沟水源地和小河水源地。根据监测报告,2022年金口河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0)中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金口河区共有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分别为金河镇岩桑沟饮用水水源、永胜乡狮子洞饮用水水源、吉星乡一碗水饮用水水源、共安彝族乡龙胆溪叫花子沟饮用水水源、永胜乡张家老屋基饮用水水源(地下水)。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根据监测报告,5个水源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0)中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二十一)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

金口河区无水库。

(二十二)加快补齐垃圾基础设施短板

完成《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202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初步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持续保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5%以上,农村保洁员村组覆盖率100%,行政村建成垃圾分类设施100%,实现了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提高。

(二十四)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现黑臭水体。

(二十五)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2022年,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目标任务3个村,分别为共安彝族乡文店村、象鼻村,金河镇五一村。目前,3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均完成竣工验收,完成上级目标任务。

(二十六)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2022年我区完成了1座电站(金河电站)的退出“一站一策”方案,按照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坝拆除和设备的停运,完成了2022年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退出销号任务。

(二十七)水电站安全监管

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积极配合,各自按照分管的行业职责执行相关制度,保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规范管理,强化安全监督,消除安全隐患,多次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在强化常规运行维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水电站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确保运行安全;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可修复的水电站,停止运行发电。

(二十八)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1、开展湿地内的日常巡护工作,没有出现湿地保有量减少以及违法违规侵占湿地破坏行为。

2、开展自然教育周活动、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世界湿地日宣传等科普宣教活动,日常开展巡护监测工作,并做好了记录。

(二十九)全面推进全省河湖健康评价

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2〕13号)相关要求,我区2022年选取完成顺水河和大天池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已完成顺水河健康赋分为87.24分,综合健康评价等级为健康,大天池最终得分81.54分,评价为二类河湖,处于“健康”状态11月24日健康评价成果录入系统,相关资料上传至四川省河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入库。

(三十)推进城市园林建设管理工作

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组建了以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为单位的规划编制组响应国家号召,顺应时代发展,科学编制《金口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初稿)。

目前我区自然资源局已对城市规划区绿线范围进行了划定,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自然资源局划定的绿线范围进行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预计在2023年6月前完成编制。

(三十一)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我区始终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民办实事之一,为有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排查工作,我局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方案,主要针对我区5乡镇26个行政村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排查,联合各乡镇和我局购买服务第三方相关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蓄水池、管网等进行了全面摸排检查,出现问题现场及时处理解决,不留饮水问题隐患,目前我区农村供水情况良好,暂未发现供水存在的较大问题。

(三十二)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

金口河区无水库。

(三十三)推进河湖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美新村建设

1.完成制定金口河区2022年水美新村实施方案。

2.我区已成功创建乐山大渡河金口大峡谷、金口河大瓦山五池两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3.已完成水美新村年度建设任务新民村、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176m,加固堤防352m。沿线新建排涝涵洞(管)3处,新建下河管护梯步2处

(三十四)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制度

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组建禁捕、打非、市场监管3个工作专班(我区无退捕任务),负责定期研判、会商、协调解决“十年禁渔”工作中的问题,推进禁捕各项工作。区人民政府将禁捕工作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河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对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如期完成禁捕乡镇、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购置执法车1辆,招聘2名渔政巡护队员组建渔政巡护队。

结合国省市暗访反馈问题和考核指标,区禁捕办制定《金口河区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整治“护渔亮剑行动”方案》,通过全覆盖开展宣传引导,深化天然水域非法捕捞、违法违规垂钓、违法买卖野生渔获物查处打击力度,加强“四清四无”、涉水工程等工作,引导各地垂钓爱好者合法合规垂钓,通过在校园课堂宣传保护环境、禁止违法钓鱼捕鱼内容,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发放《给钓鱼爱好者的一封信》《禁渔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四清四无”行动以来,我区已对辖区内三无船只进行了清理,对群众生产(生活)自用船只进行了登记备案,在显著地方制作标识标牌,确保辖区内天然水域无渔船、无渔具、无渔网。多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水产市场,餐馆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售卖野生鱼;深化渔具店铺监督检查,规范渔具店市场销售种类和范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约8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约180台次,收缴违规禁用网具37张,暂扣违规钓具133根(个),查办违规违法案件9件,查获涉案人员9人,行政处罚金额4100元,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实现城乡干部群众在政策上家喻户晓。以“零容忍”态度全方位打击非法钓鱼捕鱼专项行动;强化区市场监督管理,确保渔具店铺规范售卖渔具,市场和餐馆不出现野生鱼售卖。

金口河区2022年增殖放流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长薄鳅、华鲮、白甲鱼共计6.5万尾,资金39万元。(我区无退捕任务)全年无非法捕捞被举报至中省机构。无暗查暗访发现非法捕捞的通报。

(三十五)大力推进水土保持

2022年初,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1平方公里任务,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召开了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合理布置安排分解治理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配合部门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有力的促进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水土流失治理主要靠近几年的民间资本投资实施完成的中药材种植项目及种植老鹰茶项目等,目前达到种植面积16500亩,完成2022年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1平方公里任务。

(三十河湖巡查情况

2022年各级河湖长完成巡河任务,区级河长巡河160次以上,乡级河长巡河1804次以上。

(三十河湖长制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区级总河长主持召开总河长会议1次,部署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完成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的编制。完成金口河区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责任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

(三十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情况

我区2022对上级暗访督查反馈问题、河湖巡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河湖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三十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习主席的生态思想,促成河(湖)问题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建立健全上下游、左右岸、区域间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解决区(县)域间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我区与汉源县、峨边彝族自治县签订了大渡河联防联控协议,大渡河河长制管理协调机制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合作协议,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协同推进全区水环境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二是为层层压实责任,我按照协议开展相关工作。三是72511月29日,我区与汉源县联合对大渡河进行了实地巡查,就当前河湖问题进行了坐谈和现场交流

四十河湖长制信息公示情况

及时发布更新2022年河湖名录、河湖长名单、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制度、重要工作动态、工作清单、工作要点等信息,完成对2022年河湖长制公示牌河长变动信息的更新(43个河流公示牌和3个湖泊公示牌),在金口河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条以上河湖长制工作信息。

四十一强化依法治理

一是金口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出动监察人员200人次,下达涉水环境行政处罚3起,下达处罚金额6万元。二是开展河道执法20余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立案5起,罚没共计16500元。

四十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四川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对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原党委书记张川、和平彝族乡原乡长陈洪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一是实地抽查乐汉高速公路施工段,发现该施工方将建筑污水直接排放到和平彝族乡解放村木林沟和迎春村姚食堂沟。和平彝族乡对建筑污水排放监管工作缺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污水排放达标。二是抽查《四川省基层河(段)长巡河日志表》,发现桠溪村支部书记、主任王生源于2020年6月5日在大渡河河段巡河,本人在巡河河(段)长表上签字;解放村支部书记、主任帅树军于2020年6月2日在岩木林沟河段巡河,本人在巡河河(段)长和参加巡河人员表上签字;迎春村支部书记、主任曲木时布于2020年6月2日在姚食堂沟河段巡河,本人在巡河河(段)长和参加巡河人员表上签字。2020年5月31日-6月6日王生源、帅树军、曲木时布正在浙江省浦江县参加第二阶段实战培训,涉嫌巡查工作不实。三是责令和平彝族乡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监管,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综合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污水排放达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建筑污水直接排放到和平彝族乡解放村木林沟和迎春村姚食堂沟的问题,移送给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该局对施工方处以罚款20000元,要求施工方对沉淀池进行改扩建,并对淤泥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正常

四十三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

已完成规模以下37条河流、3个湖泊等基础数据入库工作

四十四年度工作清单

按照相关要求,我办完成2022年度大渡河金口河段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编制

四十五组织开展河湖长制考核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我办拟定了《乐山市金口河区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并在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的安排领导下,我区正在实施对乡镇、区级联络员单位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报送区绩效办,作为区委、区政

府对各单位的年终考核依据。11月10日区河长办组织开展对5个乡镇河湖长制考核工作并完成上报。

四十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2022年度开展区级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参与省级其他河湖长制宣传活动。寻找最美家乡河湖”-2022年度主题征文、摄影活动。

四十七加分项

一是我办积极完成2022年市河长制办公室安排布置的各项任务;二是我办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夹江县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查弱项、补短板”专项行动,并按时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查找短板,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

结合2022工作开展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思考、分析和总结,全面查找,准确定位河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建立整改清单,按照反馈要求、自查自纠台帐做好整改工作。

(二)做好河(湖)长巡河问河工作

主动担当作为、敢抓敢管敢治。依据省市“四张清单”要求,拟金口河区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四张清单”;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所涉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重点工作、推进措施,按照要求开展巡河问河工作。以强化河长办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职能为切入点,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三)坚持目标导向,重点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六大任务”

进一步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深入、细致梳理危害源头,形成“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抓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六大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河流管理、保护、治理等各项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监督保障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流域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组织开展从流域到小溪沟的全面排查梳理、调查摸底,健全完善河道采砂、入河排污等各项水生态保护和监管体系,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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