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乐山市全面开展在开展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河长制办〔2023〕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区决定成立村级河湖管护“解放模式”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谭 超 总河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梁晓龙 区政府办副主任
丁明远 区水务局局长
刘 波 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成 员:王 丹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张小龙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 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碧洪 区委编办主任
张 玲 区财政局局长
胡学明 区发改局局长
卢庭丽 区经信局局长
张 川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卢 曦 区住建局局长
黄建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丽萍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樊成珍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心婕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彭 松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王 琼 区审计局局长
王 洪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娟 区司法局局长
梁德强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雄英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 流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先云仲 区教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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