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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金口河区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4-04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2023乐山市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为持续强化全河湖长制,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共治,推动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和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现结合我实际,制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会议精神,大力推动“四化同步、城乡融合、区域协同”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鲜明导向,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纵深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加快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二)主要目标。水资源节约保护更加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在0.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较2020年分别有所下降;纳入省考核的1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类,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域岸线管控不断增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侵占河道、破坏航道、妨碍河道行洪等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实施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全区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复苏,全河湖生态流量达到国家要求,大渡河等重点水域继续实行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态不断恢复;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提升,逐步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确保安全的原则,有效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对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小水电退出、整改中的各种突出矛盾和利益关系,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发展改革水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做好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果,对我区平台现有的56座水电站,按照“查、认、改、罚、回头看”等环节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生态流量且拒不按期整改的水电站,按照相关行业法规要求进行处罚,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责任单位:水务局,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党委政府〕

3.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整治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有防洪任务的河湖,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10类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行洪通畅。〔责任单位:水务局,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党委政府〕

4.加大非法采砂查处力度强化联动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全河道违法采砂和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防止非法采砂反弹。严格落实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和举报查处工作制度,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等加巡查频次。继续与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非法采砂领域高压严打态势。〔责任单位:水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党委政府〕

5.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按要求完成2023年拟实施的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大渡河干流乐山市金口河区月儿坝段堤防工程50%的工程量。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537万元、总工期8个月。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70%的工程量,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95万元,总工期7个月。完成省、市重点项目金口河区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任务及二期项目计划完成的工程量。〔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6.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为加强河长制工作协同作业,加大涉水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同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持续与汉源县、峨边彝族自治县、甘洛县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行跨域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护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联合巡查、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河湖治理问题、交流河湖治理先进经验等活动持续推进跨界河流“三排”、“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各)党委政府〕

7.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治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对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收集处理,统一由城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组或相对集中的片区农户采用统一收集集中式处理,对分散、偏远独立的农户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加强与农村户厕改造有效衔接,建设分散式化粪池,同时鼓励农户就地还田、土地消纳等方式资源化利用,确保年底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各)党委政府〕

8.推进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持续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的转运率、处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有关)党委政府〕

9.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设置审批工作。〔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各)党委政府〕

严格实施《乐山市江河湖清漂专项行动推进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就地清漂、及时清运、妥善处理,全面开展江河湖塑料垃圾清理治理,大幅减少江河湖水域存量塑料垃圾,有效控制塑料垃圾进入江河湖,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发展改革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党委政府〕

10.持续巩固水质达标成效推动区域内河流持续稳定达标;加强大瓦山湿地公园高山湖泊水质治理与保护,促进湖泊水质按功能达标。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对涉水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及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着力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对各乡镇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党委政府〕

11.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组织实施“三磷”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强化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督促相关园区加快推进涉水问题整改,强化污水处理运营监管。〔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党委政府〕

12.继续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乐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为抓手,持续推动全城镇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金河镇、永和镇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项目,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有关)党委政府〕

13.提升城乡垃圾治理能力严格落实《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积极探索跨地区共建共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全区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14.规范污水垃圾运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全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健全污水“厂-网-河(湖)”、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运行维护机制。推进全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系统调度和事故预警等功能,确保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积极推广引入专业企业整体运营管理的模式,着力解决建制镇污水处理运行难题,计划2023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有关)党委政府〕

15.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上,一是严格执行禁养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养殖用地审批制度。在禁、限养区中实现了畜禽规模养殖“零批建”;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环保达标整治。明确养殖场业主为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及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乡镇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全面开展养殖环保升级改造;三是及时掌握“三边一区”(路边、河边、沟边、人口集居区)农村环境状况,对禁养区、养殖集中区进行重点监控,有效防止禁养区关闭后复养反弹现象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大力推广清洁养殖,坚持雨污分离,推广普及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清洁养殖工艺,在畜禽粪污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得到了有效遏制的基础上,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2023年底我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在100%。在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上:一是以农业专合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的专题培训和示范,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降低化肥用量农药使用总量;二是按照《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促进秸秆还田利用。开展120户“五料化”分散农户秸秆利用情况调查,并录入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同时,配合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力度,采取各种行政措施,杜绝秸秆焚烧的现象发生;三是制定《农药使用减量化工作方案》,明确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工作,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防治农业面源水污染的重要途径,全面深入开展农药管理工作;四是以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降低化肥用量,提高有机肥使用量,限制使用碳酸氢铵,继续巩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成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到2023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6积极推进幸福河湖试点建设选取顺水河(顺村段)作为幸福河湖试点,在此河流建成区段开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水务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党委政府〕

17.加快推进全域美丽河湖建设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实施沿河截污、生态保育、水土资源调控金口河区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等重点工程,提升大渡河等水环境质量大渡河宜坪断面达到或优于上年水平。探索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完成金口河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省级复核工作。〔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党委政府〕

18.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用水对象调查,掌握水资源可利用量及行业用水基础信息。开展重要河湖、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编制主要江河流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督促河道内水工程严格落实下泄流量管控要求,确保重点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开展大渡河等重点河段的水资源统一调度,通过省、市、三级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调度水平〔责任单位:水务局,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各)党委政府〕

贯彻落实《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配合完成乐山市“十四五”节水规划及任务分解,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以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等为重点领域,开展节水示范创建,促进区、乡两级用水效率达标。〔责任单位:水务局,发展改革金口河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党委政府〕

19.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动态监管机制,由区水务局牵头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水厂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新取水口的建设,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水厂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新取水口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党委政府〕

20.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全面完成2023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抓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落地落实,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责任单位:水务局,各)党委政府〕

2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持续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强化湿地保护执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加快推进大瓦山、大渡河湿地公园总规修编工作完成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二期(顺水河、磨房沟、石笋沟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相关)党委政府〕

22.加强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坚持建管并重,严格落实责任,按期完成工程安全鉴定,加快推进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加强水利工程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确保汛期安全,区水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持续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维修养护,主要针对15个自动监测站点、16条通信光纤、32个简易雨量站、3套硬件设施设备等防汛设施设备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责任单位:水务局,发展改革财政局、相关)党委政府〕

23.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制度及增殖放流回补生态工作深入落实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监管,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以大渡河禁捕为抓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由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开展大渡河“十年禁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用实际行动巩固和扩大“十年禁捕”成果,修复大渡河水域生态环境。落细落实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严格执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从重从严打击违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工作保障

24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按照省、市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所有设村级河长的村社开展“解放模式”创建,在结合乡村振兴,全面开展“解放模式”创建工作基础上,选取永和镇胜利村、永胜乡顺河村和瓦山村进行示范打造,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切实推动河湖长制纵深发展。〔责任单位:河长办财政金口河生态环境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各乡党委政府〕

25.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22〕19号)要求全面完成在《四川省乐山市河湖健康评价名录》中70%以上的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厘清现状,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为有效开展河湖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我区决定在“野牛河”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金口河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党委政府〕

26.强化依法治理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等涉河湖法律法规,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党委政府〕

27.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中重点关注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对纳入审计计划相关单位主要河流的涉水环境问题加大审计监督推进流域环境持续改善。〔任单位:审计局,河长制办公室〕

28.深化考核改革工作开展2023年河湖长制级考核工作,采用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确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作为对被考核对象开展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级河湖长制有关责任单位,各)党委政府〕

29开展暗访督查工作。强化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全面落实《乐山市金口河区河长制湖长制暗访工作制度》,实现“查、认、改、罚”闭环管理,使河湖长制暗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内容为标准,在全范围内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查弱项、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河湖管护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各)党委政府

30.召开级重大会议适时召开总河长全体会议、总河长办公室主任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河湖长制部署要求,通报全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成效,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级河湖长制有关责任单位、各)党委政府〕

31.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积极参与省河长办创建的“共话幸福河湖”、“基层河湖治理看四川”等专题和“七进”“最美家乡河湖”“优秀河湖卫士”等活动,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护水治水热情。“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等涉河湖法律法规,形成争做河湖管理保护践行者、组织者和示范者的良好氛围。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河湖长能力水平。组织“解放模式”重点打造村(胜利村、顺河村、瓦山村)相关工作人员到雅安观摩、学习,进一步提升我区乡、村级河湖管护水平,将“解放模式”推广、建设在我区真正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各)党委政府〕

2023年金口河区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总河长令第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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