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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近日,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转发了《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24〕2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力推进河湖库“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改。

河湖库“清四乱”问题台账应于今年4月30日前全面建立,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清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对严重影响防洪、威胁工程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应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销号。各乡镇河长办于今年6月1日前上报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方案。11月20日前上报年度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情况至区河长办。

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2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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