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境内河流属大渡河水系,境内主要河流有小河、顺水河、金口河和大渡河。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区水环境管护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河长办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区河湖管护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区水务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乡、村级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农村河道、农村污水处理厂等。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河湖基本情况
1、农村河湖基本情况:全区平均降水量1252.6毫米,比多年平均偏大5.3%。全区地表水资源量47338万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16.9%,属偏丰水年。全区平均产水系数0.632,平均产水模数79.1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量8517万立方米,水资源总量47338万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9660.8立方米。全区地表水资源量47338万立方米,折合径流深791.6毫米,比常年增加16.9%。各乡镇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比较,偏大最多的是吉星乡为45.7%。永和镇水资源量计算面积:87.3地表水资源量:787.5毫米,6874万立方米,金河镇水资源量计算面积:179地表水资源量:1591.5毫米,14138万立方米,和平彝族乡水资源量计算面积:40.7地表水资源量:785.5毫米,3197万立方米,共安彝族乡水资源量计算面积:171地表水资源量:789.6毫米,13503万立方米,永胜乡水资源量计算面积:120地表水资源量:802毫米,9626万立方米。
2、农村河长湖长体系建设情况: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乡镇级河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配备组级河道巡查员,5个区级联系部门配合区级河长工作,指导乡镇级河长工作,全面建立“区级河长统筹引领、乡(镇)级河长落实推进、村级河长常态监管、河道保洁员日清日洁”管护格局。2021年设置乡(镇)、村、组河(湖)长225人,建立了常态化河(湖)长巡河机制。
二、农村河湖治理情况
1、农村河湖长的工作具体职责及履职情况:(1)乡镇级河(湖)长职责:是所辖河流河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河长、河道管理员履行职责。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一是协调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管;二是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三是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四是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牧、卫生等部门;五是设置乡、村级河长公示牌,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六是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台账,及时上报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七是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每月到所负责的流域巡查、督查治水工作不少于4次,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做到安全设施齐全。(2)村级河(湖)长职责:负责所辖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做好所辖河道日常巡查、疏浚、清障、保洁工作,生活垃圾的分类集中收集。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设立巡查员和保洁员,督导巡查员或保洁员定期开展巡查保洁工作,开展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8次。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服从乡镇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3)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方式、履职情况:一是开展日常巡河。按照《乐山市金口河区基层“河长”巡查工作细则》要求,组级河段长一周两巡查,村(社区)级河段长一周一巡查,乡镇级河长半月一巡查,区级河长一月一巡查、区级总河长一季度一巡查,认真开展日常巡河工作。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各级河(湖)长主动作为,乡级河(湖)长巡河832人次,村、组级河(湖)长巡河1200人次,各级河长在巡河中现场解决问题60余个。深入开展水面漂浮物集中治理、河道沿线环境整治、“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等专项行动。
2、农村河湖治理的方式方法:一是重视农村河道的综合管理,并对农村河道进行分类规划管护。二是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进一步增强河道的自净能力。三是在河道岸滩建设绿化景观,不断改善河道周边环境。
3、农村水环境治理:(1)河湖“清四乱”:区总河长办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2021]11号、《关于开展全区非法采砂及河道堆积弃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1]12号等相关河湖治理文件。今年以来,我区在巡河中现场解决问题60余个;开展联合执法6次;行政执法检查250余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实施行政处罚2起。全区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河道河堤、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全力改善河湖质量。我区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以区、乡、村三级河长巡河问河工作为抓手,建立“脏、乱、差”问题台账,确保了河湖问题得到及时处理。(2)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1年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共收集5180.5吨,采取压缩填埋方式处理,25个行政村和1个涉农社区收转运全覆盖。(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2019年以来,我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对全区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进行了详细摸底排查,建立相关台账,加强数据支撑。同时编制印发了《乐山市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乐山市金口河区农村生活处理专项规划》,以方案、规划为引领,把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二是成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对乡镇开展技术培训和巡回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好推进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确保治理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基层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三是建立完善乡(镇)实施、部门督查、区统筹制度。区级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督促乡镇落实责任主体,加快推进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5个行政村中已有20个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52套,总设计处理规模1272吨/天,截污管网120.969km,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占比达到80%。剩余5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在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18套,设计处理规模450吨吨/天。四是编制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强化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使用的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4)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节肥节药行动。2021年大力推行秸秆还田、养殖粪肥还田工作,有力地巩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成果,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2021年农药、化肥施用量分别为5.9吨、328.88吨,分别比2020年减少0.026吨、16.12吨。二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在上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协作下,完成对专业户以上规模养殖户39户的环保装备配套,装备配套率100%。2021年养殖粪污产生量10.86万吨,粪污处理还田利用9.74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9.7%。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金口河区农村户籍数12063户,其中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以及空挂户985户,改厕基数11078户,2019年实施农村户厕改造以来,拥有农村卫生户厕9078户,2020年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968户(民生实事656户),金口河区自我加压,三年改厕任务,两年完成,截至目前拥有卫生厕所10046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7%。(5)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一是对全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梳理排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个,分别为岩桑沟、狮子洞、一碗水、龙胆溪叫花子沟、张家老屋基(地下水型)。经排查,我区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进行了规范化建设。二是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和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等各类各级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保障饮水安全。同时,严格执法,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对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根据监测报告,我区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6)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金口河区境内水体水质优良,无农村黑臭水体。(7)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初步形成“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达100%。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设计处理工艺,加强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实现厕污共治。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农药化肥的减量工作,宣传和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物理防治等措施,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保护生态环境。大渡河及主要支流水质优良率为100%。
4、农村河湖管护典型做法和创新举措:一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创新实行“沟长制”。二是在乐山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沟长制”,设定80名沟长,协助乡(镇)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三、主要治理成效和经验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区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区委区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区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25人,乡(镇)级河长10人,村级河长71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46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渡河到沟渠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区河长制办公室,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各乡(镇)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区河长制日常工作,区住建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参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沟长制”。在乐山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沟长制”,设定80名沟长,协助乡(镇)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沟长制”受到市河长办充分肯定。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2、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金口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在巡河中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区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区级河长巡河380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735人次,村级河长巡河1655人次。现场解决问题百余个。
3、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区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加快乡镇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成因分析
1、农村河湖治理能力、水平方面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二是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四是引导全民参与的手段不多。五是污染顽疾依然突出。六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七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八是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九是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
2、农村河湖管理保护、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基层河长日常巡河工作量大,工作经费缺口各乡镇难以自行解决。
五、工作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区、乡(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乡镇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区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区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新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作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3、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区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乡镇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
4、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吸取浦江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区、乡(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乡镇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乡镇,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
5、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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