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巩固我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一、强化法律宣传,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围绕“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主题开展1次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发放各类科普资料共计300余份,吸引了群众约400人次。让现场群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掌握环境保护科普知识,进一步促进了群众环保意识,科学文化素养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升。

开展宣传活动
二、强化环境执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排污企业日常监管,开展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饮用水水源地等日常巡查24次,夜查3次,完成双随机任务3次,自派任务3次,发现问题1个,督促企业正在整改。
三、强化应急监测,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饮用水源、集中隔离点污水设施、永和镇污水处理厂等场所余氯监测工作,保障疫防控情期间水生态环境安全。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开展地震后饮用水源、G245过境隧道突发事故等应急监测工作,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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