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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十年禁捕”在行动 增殖放流回补生态

发布日期:2023-03-16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近年来,金口河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长江生态大保护为重点,以大渡河禁捕为抓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2023年3月9日,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在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2组大渡河河滩开展大渡河“十年禁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用实际行动巩固和扩大“十年禁捕”成果,修复大渡河水域生态环境。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入资金36万元,投放鱼苗7.65万尾。由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公证监督,由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管。

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区农业农村局经现场查验鱼苗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鱼类疫病检测报告,确认本次活动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现场参与单位主要有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市、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水务局、乐山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等长江“十年禁捕”成员单位,吸引周边群众100余人到场观摩。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对于有效控制水域浮游生物数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业资源,将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大渡河鱼类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实现了“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生态目标,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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