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区级各相关收费部门和单位: 现将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发改委转发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乐市财政综〔2017〕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全面开展本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清理规范工作。 附件: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 2017年4月18日 取消的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税[2017]20号_看图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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