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行政编制3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一个:综合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行,承担党建、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史志编纂、统计、安全、保密、应急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社会治安、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双拥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退役军人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普法宣传、对外宣传、信访接待等,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维护军人正当合法权益。
负责就业安置和优抚工作。宣扬军人就业创业、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指导军供和优抚保障单位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全区内各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移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负责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负责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共荣牌。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