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已于2021年7月16日结束,请初审合格人员按要求参加复审,现将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833-2718449。
二、复审内容与结果
复审时携带《金口河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考生承诺栏需手写签名)、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证还在认定机构办理的需提供已确认的教师资格证号码,供复审核查)和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报考者,需按招聘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证明书原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未按时到达复审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食宿、交通及安全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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