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规定,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叶海燕等10名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为金口河区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31日-9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0833-2715899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3333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