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0〕342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规定,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吴伟嘉等3名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杨欢等2名四川省公费师范生为金口河区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9月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07035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0833-2715899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3333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