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2]11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继续实施。
一、返还对象
优先开放服务业企业(包括零售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会展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等),其他行业企业单位后续开放。
二、返还条件
1.截止2021年末,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2021年缴满12个月,无截止2021年末的历史欠费。
2.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不高于平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非僵尸企业。
三、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确定;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确定。(不含利息及滞纳金,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四、返还流程
1.企业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03.218.134)注册,在“单位服务-补贴申报服务-稳岗补贴直返确认”模块,确认2021年度普惠稳岗返还的金额,填报接收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确认”完成信息确认。
若企业登录网厅后“稳岗补贴直返确认”模块无确认内容,可在“单位服务-补贴申报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模块完成信息确认。
Tips:详情操作请联系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经办单位:0833-2707115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完成确认的企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
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
六、业务受理期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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