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金口河区福利中心恢复重建项目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批复立项(金发经[2014]74号),计划总投资17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万元,预备费用100万元,计划工期14个月;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720万元,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金口河区财政局委托四川光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预算进行审计,审核后预算为1349.56万元;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承建单位,由四川祥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中标价)为12,033,736.00元,工程于2015年3月31日开始动工,2017年5月25日竣工,工程超期一年半完工,由延期申请及批复等资料表明,工期延误是由观音庙人员因福利中心整体建筑用地问题阻工导致。经金口河区民政局同意签证变更增加金额703,689.00元,送审结算金额12,737,425.00元。 设计单位: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金口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审计结果 金口河区福利中心恢复重建项目送审结算金额12,737,425.00元 ,根据招投标文件审核核定该工程最终造价为11,962,626.00元,核减工程造价774,7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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