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2017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发经投资[2017]17号)立项批复;经区财政局预算审核金额为5,937,048.00元;区农发办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由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中标价)为2,356,625.00元。该项目于2017年6月28日开工,2018年5月28日竣工验收。该项目经乐山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农业措施坡改梯干砌块石工程量调整的批复(乐市农综办[2018]13号),送审结算金额2,526,422.00元。 设计勘察预算单位:四川晟睿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概算金额为600万元。 监理单位:乐山市聚能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审计结果 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府发[2015]25号)的规定,区农发办应根据以下审计结果与相关单位办理财务结算。 经审计,该项工程送审建安工程金额2,526,422.00元,审结金额为2,419,223.00元,核减金额107,1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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