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建村道路山体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改线段项目经金口河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金府复[2016]108号),金口河区财政局委托四川光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预算进行审核,财评价为2,996,719.00元;区公路管理局委托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 工程承建单位,由四川锦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中标价)为2,337,111.00元,工程于2016年9月15日开始动工,2016年12月25日完工。2017年4月19日,区公路管理局以及相关单位代表对该工程进行了交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经金口河区公路管理局同意签证变更增加金额75,359.00元,送审结算金额2,412,470.00元。 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乐山市金鑫公路监理咨询事务所 二、审计结果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建村道路山体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改线段送审结算金额2,412,470.00元 ,根据招投标文件审核核定该工程最终造价为2,347,714.00元,核减工程造价64,7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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