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审计局
关于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一级廉政风险审计情况的
结 果 公 告
根据区纪委廉政风险抽查审计方案,廉政风险抽查审计组先后通过听取区交通运输局被抽查审计的一级廉政风险岗位责任人黄建康同志和一名中层干部田耘同志作报告,对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相关人员进行咨询、进行民主测评、现场查阅资料档案并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抽查审计了区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廉政风险岗位权力运行情况。现将审计一级廉政风险审计情况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查审计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黄建康同志任职以来,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落实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重大决策上和各项决议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推进“三重一大”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履行情况,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安定团结等责任。中层干部田耘同志,担任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规划股股长以来,紧紧围绕交通建设的中心工作,遵纪守法,认真履职较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2、相关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检查相关部门权力清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进行设置,相关案件处理程序是否到位,有无暗箱操作或其他违规行为,经检查相关案件处理程序是不够完善,但无暗箱操作或其他违规行为。
3、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抽查审计组检查了建设项目从立项、施工到竣工程序是否合法,工程建设有无质量问题,监管是否到位,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损失浪费的现象。抽查审计没有发现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等违法违纪的行为。
4、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抽查审计组对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账面收支情况不能真实地反映当年经济业务活动,账务处理不符合财经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单位全年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究部署不够;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措施不力;
4.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不力。
(二)权力运行方面
1.运管所上传的文书不规范;
2.路政大队行政处罚流程不完善,无结案归档环节。
(三)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区交通局财务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且不真实违反相关规定,应予清理的问题。
2.编制虚假的财务决算报表,责成区交通运输局纠正此行为。
3、账务核算混乱,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表不符,责成区交通运输局纠正此行为并聘请专业会计。
4、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审计建议
1、建议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的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防控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
2、 建议区交通运输局加强权力运行方面的工作,规范下属单位的上传文书,完善案件处理程序。
3、审计发现2014年至2016年度区交通局账面反映往来账挂账金额较大且不真实,有的时间挂账比较长。建议区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往来账清理工作。
4、审计发现2014年至2016年区交通局账面反映收支与记账凭证反映收支相差大,财务核算混乱,出现错记、漏记的现象,且科目设置不完整,甚至编制虚假的决算报表,导致财务核实不能真实反映其经济活动。建议区交通局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5、审计发现2016年银行存款余额14.1万元早已不存在,建议区交通运输局对此进行清理,查清是哪一年不存在的,且查明原因并查明该笔款项的去向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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