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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委宣传部2020年至2022年节庆论坛展会研讨会审计

发布日期:2023-12-21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庆论坛展会研讨会审计工作的通知》,金口河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5日,对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宣传部第三届“转转花”文化旅游节活动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活动举办的规范性,经费和财务管理情况,以及活动取得成效情况。区委宣传部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金口河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现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口河区第三届“转转花”文化旅游节是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由区委宣传部主办,为全方位展示金口河区“十三五”发展成就及“十四五”发展规划,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扩大瓦山峡谷影响,推动全域旅游、乡村振兴,促进一、三产业融合,进一步打响“云上大瓦山、最美大峡谷”旅游品牌的文旅活动。该活动区政府批复预算为50万元,区委宣传部经政府采购,由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承办。原合同约定承办价为36.5万元,根据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按原合同价减少10.882万元,实际应支付金额25.61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金口河区第三届“转转花”节基本体现政治性、群众性、艺术性,具有一定地方特色。该节的举办促进了全区文化旅游推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高了地方旅游景点、特色物产等知名度,助力了金口河区第一、第三产业发展,基本达到“依节造势、以节兴业、因节发展”预期成效。但审计中发现活动审批程序不到位、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组织履约验收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批程序不到位。

2021年金口河区第三届“转转花”文化旅游节经区委常委会会议议定,由区委宣传部主办,经政府采购,由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承办。该文化旅游节举办前审批程序不到位,未经省委、省政府、省清办或市级相关部门批准。

以上做法不符合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4〕6号)第五条和《四川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宣传部立行立改。应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金口河区“转转花”文化旅游节的重要性、必要性,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确保举办节庆活动符合程序。

(二)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

2021年5月24区委宣传部与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第三届“转转花”文化旅游节合同,合同金额36.5万元,于2021年5月31日签订补充合同,按原合同价格减少金额10.882万元,实际应支付金额25.618万元。原合同约定,甲方确认乙方履约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但截至审计日,区委宣传部(甲方)未向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支付25.618万元欠款。

以上做法不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2020〕第728号)第六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宣传部分阶段整改,积极与区财政对接,争取资金,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确保不再拖欠企业欠款。

(三)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组织履约验收。

2021年金口河区第三届“转转花”文化旅游节经政府采购,由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承办,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结算清单。节庆活动结束后,金口河区委宣传部未对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履约情况及时组织验收(审计期间已整改)。

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宣传部立行立改。审计期间虽已组织履约验收,但存在时效缺陷。今后工作中,应对项目履约情况及时组织验收,确保资金支付真实有效。

四、审计建议

(一)重视节庆审批,确保程序合规。

区委宣传部应加强节庆活动的管理,按照从严审核、统一规范的原则,应将活动总体要求、活动规模、预期目标等按程序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后再举办,切实做到举办节庆活动程序合规。

(二)认真落实政策,及时拨付资金。

区委宣传部应重视合同约定事项和支付条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认真落实资金支付相关规定,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及时向项目单位支付欠款。

(三)加强成效管理,做好效益评估。

区委宣传部应加强节后效益评估工作,对项目实施必要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估,对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为以后开展同类工作提供参考。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属于分阶段整改类的问题,应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年内整改完毕。区委宣传部应切实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书面报送区审计局。对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书面报告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区委宣传部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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