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供销社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区供销社 发布日期:2024-04-30

乐山市金口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1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意见进行了大会反馈和书面反馈,区供销社班子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分工负责,共同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流于形式。持续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仅在2022年10月组织过一次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传达,且无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具体内容,无学习讨论过程,无贯彻落实的意见和要求;2023年8月、9月3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均无专题学习的具体内容,贯彻落实意见套话多,联系本单位、本系统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干部职工会先后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文件、原著及经典的学习,重点学习“两个维护”“四个全面”“四个自信”等新时代党的应知应会知识,不断丰富理论基础,开拓视野,扩展知识面。并针对性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工作成效跟踪督导。强化内部监督,按照班子会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推进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区供销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采用口头交换意见和书面通报等方式通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不力。如:2017年6月、2021年8月区委、区政府先后发文要求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2020年9月乐山市财政局下达金口河区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县级为农服务中心(含电商体验中心)和基层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但区供销合作社一直未实施该项目,导致发展资金长期闲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为农服务中心已建成的现状,通过对接区财政局了解项目依然存在资金缺口,积极与金泓公司开展合作洽谈,拟于今年内投入金泓公司150万元用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前投入50万元用于基层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同区财政统筹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相关资金,区供销社取得的财政扶持资金,可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本级社有企业和成员社。对接区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乡村振兴等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倾斜,解决发展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三是抓好《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贯彻落实。区发展改革局将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相关内容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农业农村局组织特色农产品参加国际绿茶博览会等展销活动,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会同区经信局坚持消费促升级,大力推广短视频、直播带货等“线上+线下”新型电商模式,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刘强2022年的述责述廉报告中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网评员队伍参与全区网评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形成了意识形态常态化工作机制。理事会主任梁晓龙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副主任熊仕洪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监事会主任刘强已补齐完善2022年的述责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建立网评员队伍参与全区网评工作。三是成立了由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梁晓龙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集中学习。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存在报销单无经办人、报销人签字现象。如:2021年报销电脑耗材及维修费2420元,清单中有6笔无经办人签字,2022年6月区供销社主任差旅费报销单无报销人签字。二是存在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现象。如:2022年4月支付干部刘某1-3月伙食补助费1650元,发票金额只有1525元,2023年6月支付达根租车费用3520元,发票金额只有3500元。三是重复支付费用。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12月向区邮政公司支付《精神文明报》订阅费398元,而在2022年2月28日又再次向区邮政公司支付《精神文明报》订阅费398元,两次报销的发票号码完全相同,系一张发票重复支付两次。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明确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经办人填报后副主任审核,主任签字;二是补齐、完善经办人员签字,金额错误票据及时补正,修改填写错误报销单据,立即退回了错支金额;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其开展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1年以来,未按规定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谈心谈话记录;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照抄照搬上一年度的计划,没有结合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制定。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和本职工作,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开展1次全方位的谈心谈话,提前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社主要领导通过谈心谈话全面了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三是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以干部的违纪问题为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知规守矩,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6.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区供销社2021年8月印发的关于领导班子责任分工通知中未确定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也无人负责党建工作。二是2022年至2023年两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单位3名党员分布在其他3个不同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熊仕洪副主任分管党建工作,梁德胜同志负责日常党建工作。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始终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二是重视机关党建,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相关任务,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和党课等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三是经对接区经信局,现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区经信局党支部,彻底解决存在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7.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一是2021年10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供销社反馈问题时指出未建立党支部的问题后,区供销社在整改方案中提出要尽快建立党支部,但至今未建立。二是上一轮巡察区供销社时已提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仍存在类似问题,如:2021年电脑耗材及维修清单中有6笔无经办人签字,2022年10月重复支付区邮政公司报刊订阅费398元等。三是巡察整改建章立制不到位。区供销社至今未制定内控制度,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经费收支管理监督无流程、无岗位责任人员,如:2022年10月支付单位职工意外保险费1920元、12月支付工会费4700元时无经办人签字等。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近期首要任务,经对接区经信局,2024年3月已将现有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区经信局党支部,彻底解决了存在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现已补齐签字,退回错支金额。三是已全面建立合同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印章使用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抓好后续整改。按照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紧攻坚,善始善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和边改边犯,一根杆子插到底,常抓不懈。

二是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纪律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制度,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供销事业发展提供源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做到抓早抓小。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全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社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33-271015;


                                        乐山市金口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4月30日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146 传真:(0833)2711165 旅游咨询电话: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