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2-02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便笺〔2021〕—2)精神,为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决定成立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在领导小组组成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熊科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周威洋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李华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建华区应急局局长

胡学明区发改局局长

段玉洁区经信局局长

张玲区财政局局长

张川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茂林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安祥区住建局局长

黄建康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志川区水务局局长

郭建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简丹区统计局局长

葛凯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

刘作波区人武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付建华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普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区普查工作,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按计划落实普查任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解决事项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应急局。负责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定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信息汇总和分析上报等工作,开展风险评估与区划,形成全区普查系列成果;牵头制定除住房城乡建设类、交通基础设施类以外的全区其他承灾体调查和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普查专项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区交通基础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四)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全区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调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五)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专项普查及风险评估与区划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或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确定递补人员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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