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大棚房”问题整治推进会。各乡镇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有关领导和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区“大棚房”整治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全市推进会精神,学习整治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图1:“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农业农村局召开
会议指出,全区“大棚房”整治整体较好,但仍面临有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假借修建农业设施和农业园之名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风险,必须常态抓好“四项整治”,即对照政策甄别排查问题,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问题,遏制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乱搭乱建问题,矿山砖厂等人为破坏或污染耕地问题。

图2:各乡镇、部门参加“大棚房”整治推进会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采取“责任制+清单制+时限制”的方式,组成专项工作组走村入园排查整治,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问题排查到位:违法对象清、涉及面积准、具体问题明、应负责任实;二是问题整改要到位:排查问题一案一策,依法依规整治到位;三是违法处罚到位:对违法主体和失职失责或滥用职权问责到位;四是整改把关到位: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整改负总责,抓好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
会议明确,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必须立足全区工作实际,“实”字当头,“干”字为先。一是要调整充实人员,加强组织保障;二是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落实明察暗访;三是逐级压实责任,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有序推进整治排查;四是形成联动合力,抓好典型问题曝光,营造认真、务实、高效的舆论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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