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现解除乐山市金口河区红宁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6月6日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