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办理;负责乡党委、政府工作的 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管 理、信息调研、目标绩效、督查考核、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资 产管理、内部审计、国家安全、国防动员、史志编纂等工作;负 责乡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站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 案办理;牵头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等;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社会工作、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等工作;统筹村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等工作;负责区域内村级班子建设、乡村后备干部培养和党员发展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党建、“两企三新”党建等工作;负责指导人民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乡村人才振兴、人才开发引进培养等工作;做好驻村帮扶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拟定农业、工业、三产服务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乡村规划建设、自然资源、林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开发、统计、水利、科技创新、数据、价格、节能、能源、工业、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对外合作、粮食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国民经济核算、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会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三农等工作;会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推进乡村旅游规划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推进社会治理、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负责教育、民政、民族宗教、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人居环境、乡村风貌、退役军人、残疾人、老龄等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 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会同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事项。

负责政法、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负责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以及综治工作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心 连心”服务热线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等工作;完成乡党委、 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落实乡镇执法清单;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配合区级执法机构及其派驻乡执法力量开展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和综合行政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辖区内安全生产、防汛 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应急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联合执法、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应急处置、舆情处置、人民防空、粮食安全、物资储备、人民武装、通信保障、消防救援等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各类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及规划利用等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和垃圾分类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河(湖)长工作制、河道管理、流域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生态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的配合协调等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三资的日常监管及财务审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永胜乡便民服务中心(永胜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工作;负责  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  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代发代办辖区  内群众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证照,为申办人初步审核需经上级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类文件、证照;负责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 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  和军属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办理、权益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 负责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资料管理,及时掌握核对优抚对象的变化情况;指导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工 作规范;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农村富余 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 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股级) 。

(二)永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工作; 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协助落实动物强制免  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协助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 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负责林业、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地  等工作;负责供销合作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抓好基层组织及  经营服务网点建设;负责做好工业、农业、投资、商贸服务业、 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住户收支调查等统计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  源地保护、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  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成  果、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人  力调配、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完成乡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股级)。

(三)永胜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永胜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科 技推广、科普培训、乡风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服务性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文化旅游规划、项目建设、旅游开发、宣传推 广等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支持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 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文化和旅 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 村图书室、文化室建设及维护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完 成控辍保学、扫盲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