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1-2-1支出预算总表
1-2-1(1)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2)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3)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4)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项目支出预算表
1-3-1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支出经济分类)
3-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7政府采购预算表
8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9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10公务接待费情况表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表
12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和教育收费资金征收预计表
13单位人员情况基本数字表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6项目支出绩效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准、审批。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审批。
4.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级各部门之间以及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各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6.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及其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区委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及机构编制配套法规制度,深化“五位一体”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深化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做好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按照省市要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工作;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从严把好区级部门进人用编审核关口,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红线;持续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委编办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区委编办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名,其中:行政5名,工勤0名,事业0名。退休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区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区委编办收支总预算82.44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4万元,增长3.2%,主要是人员调动,人员工资性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2年收入预算82.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2年支出预算8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4万元,占87.87%;项目支出10万元,占12.13%。2022年支出预算82.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28万元,医疗卫生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1万。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编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编办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经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经费和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区委编办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委编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预计接待10批,共74人,与2021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区委编办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辆管理划入机关事务局。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2年度,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万元,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增加邮电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区委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委编办公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0.5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5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科学技术: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区委编办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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