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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20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是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三是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六是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七是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八是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九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是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焦城市建设,在打造宜居精品山城上实现提升。

     项目建设为抓手,高质量加速城市有机更新一是加快城市新区建设。持续稳步推进大峡谷景区游客中心、滨河路改造项目(一期)、金湖湾一号、辰羽酒店建设完工投入使用。二是加快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高质量完成2024年城区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动工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和红华绿色生态长廊建设项目;完成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项目、天然气供气管道工程、县域农副产品及交易园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三是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深研分析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的实施方案和优秀案例,结合实际,谋划出台金口河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四是加快绿色建筑建设。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二)聚焦产业发展,在推动建筑产业发展上实现提升。

一是着力培育壮大本土企业。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专业资质企业,引导本地企业参加重大工程建设,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二是着力整顿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拖欠薪资、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全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聚焦民生关切,在推进住房保障上实现提升。

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一是稳市场。拟定《金口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补贴实施细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二是防风险。建立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全力以赴开展项目风险隐患化解,着力整治荣升苑问题楼盘问题,加强对金湖湾一号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链条的监管。三是强保障。继续开展“阳光公租”行动,保障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提升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聚焦安全生产,在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上实现提升。

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风险预警和排查整治,开展常态化安全监管,不断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巩固行动成果。一是提升在建工地安全监管水平。加大对各参建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的监管,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同时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和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二是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水平。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健全燃气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联合监管执法三重预防机制。三是提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水平。拟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对城区园林绿化进行管理维护,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巡检巡查维护。

(五)聚焦使命担当,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实现提升。

一是积极打造廉洁机关。继续高度重视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重点岗位风险防范,在源头上遏制腐败。二是积极打造高效机关。继续深入推进干部教育工作和机关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用更多的力量更高的效率来开展工作。三是积极打造为民机关。继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保证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塑造建设为民、服务发展的住建行业管理部门新形象。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23名,其中:行政7名,事业16名。退休3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14.7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91.74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减少3052.5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39.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161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73万元,占96.2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万元,占3.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16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533.13万元,占33.01%;项目支出1081.6万元,占66.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1614.73万元, 比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706.47万元减少3091.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3052.5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减少39.2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7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0.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4.73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减少96.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57.5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减少39.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2万元,约占6.37%;卫生健康支出20.67万元,约占1.28%;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约占46.44%;城乡社区支出683.98万元,约占42.35%;住房保障支出57.15万元,约占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事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4.5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7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0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7.5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38.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8万元,预计接待10批,共60人,较2023年预算下降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78万元,比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4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 108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081.6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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